2023年廣東珠海市金灣區春季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編制內教師141人公告
珠海市金灣區2023年春季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珠海市有關規定,為補充我區公辦學校教師隊伍,完善師資配置,經研究決定,我區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141名編制內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灣區(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簡介
珠海市金灣區位于珠海西南部,設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個行政區之一。2012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高欄港經濟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2020年12月,金灣區與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一體化運作。金灣地理位置優越,毗鄰香港、澳門,南連大西國際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灣機場、高欄港坐落區內。金灣堅持“工業立區”,是珠海的主要工業聚集區之一,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總量近三年來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醫藥、高端打印設備、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億級產業集群主陣地,持續培育壯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清潔能源、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等產業集群。“十四五”期間,金灣將加快建設珠海市產業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奮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增長極、珠江口西岸海陸空核心交通樞紐和經濟特區活力品質幸福新城。考生可登錄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詢。
二、招聘對象、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141名編制內教師,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總計141人。招聘范圍及對象分為A、B兩類崗位,具體為:
A類崗位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
(2)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非在職),報考時須取得崗位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2021、2022、2023年取得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B類崗位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
(2)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非在職),報考時須取得崗位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2021、2022、2023年取得國(境)外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4.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心理素質及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學歷專業要求
1.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特別提示詳見《珠海市金灣區2023年春季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2.考生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要求,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參考目錄》)執行(附件2)。研究生可以本科專業報考。以國內學歷報考的考生,其所學專業已列入《崗位表》的,可以報考;所學專業雖已列入《參考目錄》,但沒有列入《崗位表》的,不得報考。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崗位表》上相近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本表所列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考生,選擇與《崗位表》上專業名稱相同或相近的崗位報考,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內相應專業標準,結合實際判定是否可以報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為報名首日。
(五)其他事項
1.所有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考人員須符合崗位所需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專業等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且不作任何補償(因不可抗力無法開考導致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除外)。其他考生要求獲得相應層次及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方可報名(如報考小學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崗位需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 符合報考條件的2023年珠海市金灣區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報考A崗位,直接進入面試環節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圍面試的名額;報考B崗位需參加筆試環節,筆試成績不參加排名,直接進入面試環節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圍面試的名額,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4. 本次招聘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A類崗位: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初選—資格復審—心理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
B類崗位: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心理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
(一)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地址: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wqjyj網站進行報名,要求如實詳細填報相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須同時上傳資格初審需提交的材料圖片。本次招聘不受理現場報名。
2.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16日18:00。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者須將以下材料掃描成清晰可辨的圖片或PDF格式文件上傳: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②有學校或學院公章的學業成績單(研究生畢業的還須
提供本科學業成績單);
③《就業協議書》和蓋有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
④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⑥教師資格證;
⑦個人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項;其中③《就業協議書》為網簽的,可提供電子版截圖或掃描件;其中④,若考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上傳經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⑥,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承諾書》(附件3)。
國(境)外學歷學位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項。
4.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視為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材料真實有效。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核環節審核的材料。網上報名截止后,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核存在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根據考生填報信息統一審核,資格初審通過可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結果將在網上報名系統反饋。
(三)網上初選
網上初選對象:A類崗位考生。
網上初選時間:另行通知。
網上初選形式:網上初選采取“線上說課+答辯”結構化形式進行,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情況,確定A類崗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線上說課采用第三方機構平臺,主要測試考生的課堂教學能力、個人綜合素養及儀態儀表等。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線上說課的,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初選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情況,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A類崗位資格復審人員,網上初選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若有考生主動放棄的,可根據網上初選成績依次遞補A類崗位資格復審人員(若網上初選分數相同且影響到遞補人選,則同分數考生均進入下一環節)。
網上初選具體要求、資格復審等事項,將在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發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對象:B類崗位考生。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形式:采取線下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教學能力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合格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崗位資格復審人員。若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資格復審。
筆試具體要求、資格復審等事項,將在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發布,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A類崗位通過網上初選考生,B類崗位通過筆試考生。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參加,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各崗位入圍面試環節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進入面試。
考生須提供復審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①報名網站打印《報名表》并簽字;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有學校或學院公章的學業成績單(研究生畢業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業成績單);
④《就業協議書》和蓋有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
⑤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⑦教師資格證;
⑧個人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⑦⑧項,其中④《就業協議書》為網簽的,可提供電子版截圖或掃描件;其中⑤,若考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上傳經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中⑦,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承諾書》(附件3)。
國(境)外學歷學位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項。
以上材料收取復印件(不予退還),查驗原件。
(六)心理測試
心理品質測試在資格復審后,由第三方機構進行。心理測試結果僅供參考,不計入考生成績。
(七)面試
面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采取“試講+答辯”線下結構化形式。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方法、教學效果、邏輯思維能力、板書能力、儀態儀表等教師個人綜合素養。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生需增加專業技能考試(體育、音樂和美術專業器材請自備)。
成績計算: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計算綜合成績。
A類崗位綜合成績:
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綜合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B類崗位綜合成績:
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且影響到確定體檢人員時,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有體檢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區教育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八)簽訂就業協議
擬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區教育局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擬遞補人選的確定方法: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各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名次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為準。
(九)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考試結束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統一體檢。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十)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金灣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擬于2023年7月起辦理接收、聘用等相關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須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金灣區教育系統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四、有關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 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
3. 未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或提供崗位所需材料的;
4. 考生在考試、體檢或者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5. 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
6. 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的;
7. 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續的;
8. 不服從組織調配的;
9. 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擬聘的國內和國(境)外的畢業生,須按規定時間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以上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在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未盡事宜,由珠海市金灣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7788268、0756-7263395(金灣區教育局),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監督電話:0756-7262786(金灣區教育局)、0756-7263359(金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珠海市金灣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月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