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豐城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及招聘104人公告
2023年豐城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精神和省直管縣相關政策規定,現將2023年豐城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豐城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46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名。具體職位見《2023年豐城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表》(附件1)、《2023年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其專業設置參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3)。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畢業的,且同時取得職位所需畢業(學位)證書的應(歷)屆高校畢業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職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健康;
4.年齡須年滿18周歲(2005年4月22日(含)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23日(含)后出生),有其他年齡條件的依此類推,具體以職位表中所列條件為準;
5.具有與招聘職位要求相應或以上學歷,并且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
6.限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職位,其招聘范圍對象按《關于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2019〕2號)執行。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考生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9.已在我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含“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豐城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jxfc.gov.cn/),豐城發布、豐城黨建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注冊報名。考生可于5月4日9:00-5月9日17:00期間登錄江西省人事考試綜合服務平臺(https://pta.jxhrss. gov. cn/ #/login),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并上傳考生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電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白底彩色)進行網上注冊。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招聘單位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職位條件,不符合職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已參加考試的,成績一律無效。
2.網上繳費。報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繳費金額100元(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7〕340號文件規定),繳費時間截止到5月10日17:00。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未按要求進行繳費視為放棄報考。繳費成功之后,報考信息不能更改。
低保保障家庭、脫貧戶家庭人員和防返貧監測對象等符合相關規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可向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減免考試費用。此類人員應于5月5日8:30-5月8日17:00期間發送申請免費材料(郵件標題以MF+身份證號+姓名+手機號碼進行命名)至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郵箱(chlh0808@qq.com)進行審核確認,在報名繳費環節無需進行網上繳費,如已繳費不再退費。其中,納入低保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個保障對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誠信承諾書,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和防返貧監測對象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其戶籍所在鄉鎮(街道)出具的相關證明。
3.報名人數統計。為引導考生有序報考,5月8日、9日下午15:00將公布各招聘職位完成繳費報名考生人數,之后系統鎖定不再公布報名人數。
4.網上改報。對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職位,如該職位只招聘1人,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該職位考生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如該職位招聘2人及以上,則對該職位招聘人數予以相應核減,該職位考生不得改報。職位核減或取消公示時間為5月11日。職位核減、取消情況將在豐城市人民政府網、豐城發布、豐城黨建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被取消職位的考生可在5月12日10:00-17:00進行一次網上改報,未改報的可退回已繳筆試考試費。改報期間不接受未報名人員報名注冊。
5.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可在5月17日9:00-5月19日17:00期間登錄江西省人事考試綜合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
高層次人才引進職位不設開考比例,對報考人數少于招聘計劃的職位,核減相應職位計劃數;無人報考的職位,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招聘職位見附件1)。
(三)筆試
1.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考試地點設在豐城市,詳見《筆試準考證》。
2.考試內容: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和《綜合應用能力A》,各100分,總時間150分鐘,上午全部考完,其中綜合應用能力占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40%。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應考時考生須攜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不得攜帶計算器、手機及其他電子通信設備。
3.筆試人員:報考《2023年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中職位的人員需參加筆試。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對象:公開招聘職位通過筆試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豐城市人民政府網等平臺上公布),高層次人才職位報名成功人員。
公開招聘職位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3:1比例確定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參與資格審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入闈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①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帶以下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紙質版,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注冊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并提交1套復印件。②屬豐城市外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③用人單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
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造成的缺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資格審查的遞補人員,進行遞補人員資格審查。高層次人才職位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考生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報,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因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準確造成無法聯系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實行全過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五)面試
①面試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試人員。
②面試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時間、地點將在豐城市人民政府網、豐城發布、豐城黨建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公開招聘職位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組織結構化面試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高層次人才職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同上處理。
(六)體檢
1.按公開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當公開招聘職位面試人數大于1人(含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入闈體檢人員面試最低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出現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該職位考生總成績(高層次人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在考試主管機關指定的衛生機構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考生因懷孕的原因,經本人申請并在指定的體檢醫院作孕檢確認懷孕的,可暫不進行X光體檢項目的檢查,待考生孕期結束后完成相關項目的檢查,體檢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除此以外,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后,由市委人才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因考生任何情況造成的招聘職位空缺,都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一律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辦理轉正手續。除考取更高學歷、考錄公務員、組織提拔任用外,須在豐城工作滿5年,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五、有關事項
1.咨詢電話:0795-6601785,監督電話:0795-12380
2.本公告由中共豐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3:江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中共豐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