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華永康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正式在編人員公告
2023年永康市醫療衛生單位招聘正式在編人員公告
根據永康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求,為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招聘正式在編2023年醫學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二、招聘對象條件
1.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專業對口,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永康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3.原永康市醫療衛生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報考。招聘文件下發后放棄聘用資格者,自招聘文件下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報考。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口所在地以2023年4月24日為準,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到2023年4月24日,非應屆生的畢業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須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本科學歷的指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類同)。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崗位與專業對口原則。
3.用人單位專業崗位需求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宏觀調配相結合原則。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四、招聘程序
01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至5月6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二維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報1個崗位。永康市衛健局及招聘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由于個人信息填寫時的附件上傳是必填項,故請各位考生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根據報考崗位要求上傳相應執業資格證書、技能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推薦表(應屆生)、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證明材料圖片,圖片為(jpg、jpeg、gif、png)格式。
3.資格審核、確認繳費和準考證領取
5月11日9:00--17:00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和準考證領取,領取地點永康市衛生健康局九樓會議室(永康市建設路71號)。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憑手機繳款短信到支付寶公共支付平臺進行繳費,考試費50元,截止5月12日17:00時未繳費者,視為放棄報名。
02組織考試,筆試專業共分七類:
① 臨床醫學:含臨床醫學、麻醉學、兒科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
② 護理學。
③ 藥學 。
④ 醫學檢驗技術。
⑤ 康復醫學技術。
⑥ 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技術。
⑦ 中醫學: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 、針炙推拿。
所有考生均考一門專業理論知識,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專業理論知識》,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的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03體檢及考察
體檢對象確定:實際參考的考生按筆試專業分成七類,按所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參加考試考生先從高分到低分剔除10%(實際繳費確認人數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計算,報名人數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計劃)。護理、藥學、醫學檢驗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其他專業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5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有小數的四舍五入)。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為體檢不合格,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的,均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聘用。考察結果公示后,不再遞補。
04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永康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05聘用
聘用人員按照規定與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者將不予續聘。
五、其他事項
1.考生報名后,應及時上永康人才網、“健康永康”微信公眾號上查詢筆試成績、體檢通知、體檢結果、考察和聘用結果,各事項不再電話通知。(永康人才網網址http://www.zjykrc.com)
2.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如手機號碼是外地的,手機號碼前請加“0”,外地考生家庭電話號碼請加區號。考生在報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機不得關機或停機,以便及時取得聯系。
3.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2023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不再遞補。
4.所有擬聘用人員聘用前須將戶口遷移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不再遞補。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 和省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6.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衛健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組織招聘部門無關。
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衛健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9-87101401(衛健局)
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監督電話:87102702(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