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寧夏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寧夏大學始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與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學校坐落在歷史悠久、風光秀麗的塞上歷史文化名城銀川市,占地面積2938畝,教學實驗農場1890畝,校舍建筑面積88萬平方米。在校教職工2719人。面向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現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116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020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41人,少數民族預科生985人,國際留學生157人。校園樓宇林立、花木繁茂、環境幽雅,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學校現有“化學工程與技術”1個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化學工程與技術”和“民族學”2個部區合建優勢特色學科群,“草業科學”1個國家重點學科、“中國少數民族史”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8個自治區重點學科,8個“十三五”自治區優勢特色學科、8個“十三五”自治區重點學科,16個自治區一流建設學科。7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師資隊伍中,有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5人、講座教授1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國家“萬人計劃”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1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2人、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9人,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創新團隊2個,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和人才小高地36個。
面向未來,學校將圍繞第七次黨代會明確的發展目標,立足新起點,實現新跨越,全面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搶抓“雙一流”建設和“部區合建”新契機,堅持特色發展、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為把寧夏大學建設成為區域特色鮮明、服務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學而努力奮斗。
竭誠歡迎各類優秀人才積極申報,共同見證寧夏大學的發展。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學科方向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
(一)招聘范圍。
招聘國(境)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畢業的博士、碩士。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
5. 博士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碩士(副高及以上職稱)年齡4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符合《2023年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8.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新招聘(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
11.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12.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
具體詳見《2023年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年度招聘公告在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gccfw.hrss.nx.gov.cn/nxgccrc/)、寧夏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nxu.edu.cn)、寧夏大學公眾號、青塔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登錄寧夏大學網上招聘系統(http://zp.nxu.edu.cn/),注冊成功后按要求提交應聘材料,上傳相關證件影印件,每位應聘者一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時間:全年均可報名。
(三)網上資格初審
1.應聘者的資格初審由各用人單位負責。
2.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同時將相關信息納入個人誠信記錄。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復審
1.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前復審。應聘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公開發表論文以及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4.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須出具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由學校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明,博士畢業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5.資格復審時要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各留存一份。
6.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1. 博士、碩士(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
2.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
3.面試需提前一周,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對采取專業能力測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實際操作等形式面試的須明確告知應聘者,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4.面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不參加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或進行面試加試確定。
(七)體檢
1.體檢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委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八)考察
1.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檔案是否真實完整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2.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取消招聘資格。
3.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應聘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九)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人事人才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在寧夏大學校園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2.由我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編制、檔案移交、工資、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對整個招聘工作結束后(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正式批復為準),因已被錄用人員放棄或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取消招聘資格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補錄。
(四)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須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
(五)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提供虛假資料、冒名頂替等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六)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951—2061065
舉報電話:0951—2061117
學校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17日
附件:2023年寧夏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