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蘇州太倉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太倉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根據《太倉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經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9:00—16:00。資格復審地點: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樓1300會議室(太倉市十八港路29號)。請相關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并按時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成面試繳費,過時不繳費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資格復審程序:資格復審要求考生本人到現場參加,考生須出示有效二代身份證方可進入現場。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托書。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材料: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1、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可提供復印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簽約的提供本人留存聯)、學歷學位證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2、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2022年畢業生報考“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要求其畢業后至報名時未就業,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歷學位證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3、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
4、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指經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報名時已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上述項目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省選聘還是市選聘、進入時間、考核情況、現在是否在崗等)。
5、研究生以其符合條件的本科段學歷(專業)報考學歷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對本科段專業有具體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本科段學歷學位證書。
6、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證明信或者錄取通知書(原件和中文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規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7、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報考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以及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崗位代碼11-3)的人員,除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退出現役證和縣(市、區)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經資格復審,考生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考生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為2023年5月20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完成面試繳費的考生請于5月17日起登錄太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58.210.170.51:9880/syzksitepro/actions/home)打印《面試通知書》,過時不繳費、打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政策咨詢:0512-53518616;
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