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湖州南潯區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30人公告
南潯區2023年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結合南潯區教育發展實際,決定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南潯區2023年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30名。崗位計劃數、專業要求及開考比例詳見《南潯區2023年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1、2022、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第一類: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要求本科為師范類或研究生為教育方向,不限戶籍。
第二類:36所A類“雙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限戶籍。
第三類: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要求專業為師范類,不限戶籍。
第四類:浙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要求專業為師范類,限湖州市戶籍或湖州市生源地(戶籍所在地以2023年4月27日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含參公)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且2023年4月27日未滿處分期限的人員。
3.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的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條件
以上招聘對象中,第一類和第二類招聘對象需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第三、四類招聘對象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前提下,還需符合“資格條件”中的一項。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
2.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語言表達能力強,書寫清晰美觀,且體檢符合要求;
4.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基本對口,且具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3屆畢業生可持有相應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免試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申報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5.年齡要求:大學本科生在28周歲及以下(199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32周歲及以下(199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資格條件(以下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學習期間獲得過校(院)綜合榮譽稱號(具體指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或優秀共產黨員等);
2.學習期間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院)級綜合三等及以上獎學金1次及以上(綜合獎學金次數均按學年計算,學期獎學金按1/2計);
3.學習期間擔任過校(院)學團組織領導職務或部門負責人(具體指校級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長;院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長;校社管會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長;院社管會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長;校團委委員、各部正副部長;院團委委員、各部正部長)或班級主要干部(具體指班長、黨團支部書記)連續1年及以上;
4.學習期間參加過普通高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且獲得過省級三等獎或校(院)級二等獎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2日9:00—17:00。
2.報名地點: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西路261號,南潯教育學院一號樓二樓。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需達到相應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數3人及以上的為1:2,小于3人的為1:3)。不滿開考比例的,不予開考或相應核減崗位計劃數。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已報考人員可另選符合條件的崗位重新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時應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材料:《報名表》(附件2);
(2)戶籍材料: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
(3)學歷材料: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材料: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國考合格證明等;
(5)普通話材料:普通話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申報語文崗位的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6)資格材料:符合“資格條件”的獲獎證書或聘書等材料(第三、四類招聘對象需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區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資格審核通過者進入面談,并發放《面談通知書》。
(三)面談
組織現場面談,面談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面談成績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計劃數3人以下的崗位按1:3確定面試人數,計劃數3人及以上的按1:2確定面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面談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談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上微型課,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備課、上微型課分別占20%、80%(音樂、美術、體育、信息科技還將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備課、技能測試、上微型課分別占20%、20%、60%)。面試成績即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試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懷孕不能完成體檢程序的,則推遲體檢、考察。待公示無異議后,再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公告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七)選崗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挑選崗位,并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用對象未按規定挑選崗位的視作自動放棄。選崗后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根據區教育局通知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在2023年8月30日前)、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
1.聘用人員按照《南潯區人才購房房票獎勵實施辦法》執行購房獎勵,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5萬元、全日制本科生15萬元。
2.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等環節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影響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已就業人員由本人負責妥善處理與原單位之間的聘用關系。
4.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見習期,見習期滿考核及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服務電話:0572-3023575
咨詢服務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監督舉報電話:0572-3023385
附件1 南潯區2023年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 南潯區2023年擇優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報名表.docx
湖州市南潯區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