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選調工作人員6人公告
2023年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鄉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實施監督。
二、選調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三)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原則;
(四)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三、選調崗位
具體選調計劃(崗位)等信息詳見《2023年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報名人員范圍
全縣范圍內鄉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健系統)。
五、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服從工作安排。
2.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事業單位崗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
3.選調崗位計劃表中的“40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確定等次)。
5.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按照有關規定,未征得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人員;
7.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六、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后一經審核合格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07室。
4.要求: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時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同底免冠證件照片3張;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提交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6)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蓋章的《2023年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1份,本人須作書面誠信承諾。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資格等處理。
6.報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研究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1:2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因選調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5 月4日上午8:30-11:3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7、報考人員務必于2023年5月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縣人社局三樓307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
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其中,
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 —12:00綜合應用能力
以上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6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150分。低于筆試考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或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占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0.5+《綜合應用能力》成績×0.5
成績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考察人選按選調崗位計劃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排序。仍然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
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組需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同時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因考察對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后,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報縣人社局審定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崗位要求開始履行職責,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調動后崗位聘用按照調入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崗位條件進行聘用,不得超崗位聘用。
七、有關事宜
選調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組織實施。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通報到所在單位等處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中共鳳陽縣委組織部、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0—6735941
監督電話:0550-2226681(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附件1:2023年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3年鳳陽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xls
中共鳳陽縣委組織部
鳳陽縣委編辦
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