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瀘州市精神衛生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瀘州市精神衛生中心)關于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輔助崗位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或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職位
組織人事部(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1名
三、招聘職位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精神衛生事業;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職業道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身體和心理健康。
3.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6日)。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1.公開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持《瀘州市精神病醫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畢業證、有效身份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照片2張,到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組織人事部,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若系其他單位占編聘用工作人員,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聯系電話0830—3108119。
2.報名時間: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3.參加報名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全部進入考核。
4.考核方式: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最終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時間:2023年5月8日 上午9:00。
考試地點:行政樓五樓小會議室。
注意:請參加考試的考生帶好個人身份證原件;未帶身份證原件或考試遲到,視為棄考。
5.體檢:
①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②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由組織人事部負責組織,在院內進行有關項目的體檢。
③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④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6.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7.公示: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醫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
六、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瀘州市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2:瀘州市精神病醫院(瀘州市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瀘州市精神病醫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