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招聘幼兒園聘用制教師公告
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招聘幼兒園聘用制教師公告(2023年05月)
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長河幼兒園等12家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3屆應屆畢業生,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師14名。根據《濱江區公辦幼兒園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招聘被錄用人員均為聘用制教師。公辦幼兒園聘用制教師是指具有相應教師或專業崗位資格,按規定程序聘用在公辦幼兒園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參照事業編制管理的專任教師。各招聘單位、崗位要求、人數、條件及其它情況詳見附件1:《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2023.05)》。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3屆應屆畢業生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并且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省級師范生技能大賽一等獎等獎項或省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黨員)、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等榮譽稱號的畢業生。
2.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學前教育或特殊教育專業(或本科階段學前教育或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
4.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符合下列四類條件之一:
(1)“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或浙江省重點建設師范類高校師范專業或與崗位相關專業畢業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50%;
②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黨員)、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2)普通類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10%,并且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黨員)、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5.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公)費師范生。
三、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并且畢業時能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年齡在35歲(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內。
(四)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要求如下:
1.2023屆本科生要求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2.2023屆畢業研究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聘用后一年內(2024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聘用后一年內(2024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地點見附件1。報名時間:自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應聘者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師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招聘單位現場投遞,并進行面談。
招聘單位根據資料審核及面談情況,確定報名對象是否進入面試。同一崗位符合報名條件人員超過招考數的5倍,也可采用筆試形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筆試成績不計入面試總成績)。
五、面試考核
本次招聘面試考核由區教育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一般采取課堂教學、模擬教學、交流問答、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考核形式由招聘單位制定,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考核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試結束后,在面試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對象。
六、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濱江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一)逾期不能報到。
(二)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
(四)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何老師,89520741;姚老師,89520757(工作日)。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2023.05).xls
附件2: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師報名所需材料清單.doc
附件3: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4: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師親屬關系申報表.doc
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