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理工大學招聘勞動合同制消防安全技術員與工勤崗位人員公告(3號)
2023年長春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消防安全技術員與工勤崗位人員公告(3號)
根據《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長春理工大學勞動合同雇用制人員管理辦法》(長理工人字〔2009〕3號)、《長春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暫行辦法》(長理工人字〔2021〕29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長春理工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消防安全技術員與工勤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招聘消防安全技術員崗位1名,工勤崗位人員4名,均采取勞動合同制聘用形式。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長春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消防安全技術員與工勤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報名日期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采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名。本公告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多選或重復報名視為無效報名。
(二)報名時間
本公告報名起止時間為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6:00,報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不在報名時間范圍內的,視為無效報名(考生報名以郵箱收發顯示時間為準)。
(三)報名要求
考生應在報名時間內,選擇符合條件的一個招聘崗位,按要求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為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不在報名時間范圍內或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均視為無效報名。
考生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壓縮到一個文件,報名郵件及文件名稱格式為:“長春理工大學3號公告-N號(公告中崗位序號)崗位-考生姓名”,如:長春理工大學3號公告-4號崗位-張三。報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為:“1-1身份證(張三)”;
2.學歷證明,文件命名為:“2-1 學歷證明(張三)……”;
3.在讀2023年12月31日前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博連讀者需提供碩博連讀證明;相關材料文件命名方式按上述標準以“3-1+材料名稱”的格式命名;
4.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學習、工作經歷證明掃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為“4-1經歷證明(張三)”;
5.《長春理工大學公開招聘人員信息登記表》(word版本,不超過2頁)詳見附件2,文件名為:“5-1信息登記表(張三)”;
6.個人簡歷電子版(PDF格式,不超過2頁),文件名為:“6-1個人簡歷(張三)”;
7.具有招聘資格條件系列操作等級證書的,另附操作等級證書掃描件(PDF格式),文件名:“7-1操作等級證書(張三)”。
(四)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考生應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消防安全技術員崗位擬不設開考比例,工勤崗位開考比例為1:3,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數低于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六)相關事項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報名日期,即截止至報名日期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兩輪面試,第一輪為專業素質考核,第二輪為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資格審核結束后由學校另行通知。
當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50人時,在第一輪專業素質考核前針對該崗位組織一輪加試,按成績從高到低1:5比例確定進入專業素質考核人選,加試成績不計入考生最終考核總成績。
(二)考核內容
第一輪專業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招聘崗位領域專業知識、綜合能力等方面內容。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80分,在及格線以上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第二輪綜合素質考核人選。
第二輪綜合素質考核主要從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狀況、工程技術工作經驗、職業能力、應變和表達能力等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實行淘汰制,最終評議結果為“通過”或“不通過”。
(三)資格復審
第一輪專業素質考核前,將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資格證書、工作(學習)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兩輪考試考核均通過的考生,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學校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學校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理工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理工大學網站(https://www.cust.edu.cn/)和長春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cust.edu.cn)為本次公告的官方發布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網站進行發布,考生可通過“附件1”中聯系方式向用人單位咨詢招聘崗位具體情況。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長春理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5582405
附件1:2023年長春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消防安全技術員與工勤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xls
長春理工大學人事處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