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審計署機關服務局招聘應屆生公告
審計署機關服務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審計署機關服務局現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審計署機關服務局系審計署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署機關工作與職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務,并負責署機關委托的署本級及派出審計局綜合治理、政府采購、實物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愛國衛生等行政事務和其他服務保障工作;指導監督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后勤服務管理工作。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和能力。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和身體健康。
(五)應聘人員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8月底前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報考者畢業時將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六)應聘的京外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其中,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和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仍處于禁考期內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詳見《審計署機關服務局2023年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為7個環節: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考生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標題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崗位名稱。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中午12時。考生應在報告時間截止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相關材料到審計署機關服務局電子郵箱cnao2014@163.com(該郵箱將自動回復收到考生報名電子材料;未收到自動回復的,可電話聯系我局,查詢報名電子材料接收情況),接受資格審查。審計署機關服務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電子郵件發送材料清單如下:
1、《審計署機關服務局2023年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附件3)1份(含近期1寸免冠電子彩照)。
2、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電子版(暫未取得畢業相關證書的考生,可先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
3、本人身份證和戶籍信息(包括戶口簿扉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公告,對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包括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審查結果將于報名截止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審計署網站公布。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我局將電話或短信通知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3人的崗位,不再進行招聘。
(三)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視資格審查情況,筆試和面試另行確定。按照所有參加筆試人員筆試平均分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成績合格方可進入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筆試人數少于面試規定比例人數的情況,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四)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6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體檢規定比例人數的情況,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考察。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同上)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按規定組織考察。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情況,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報中共審計署機關服務局委員會同意。
(六)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審計署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簽訂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審計署機關服務局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及存在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按規定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
(二)考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屆時請考生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
(三)筆試和面試由審計署機關服務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功底,無指定復習材料。
(四)考生本人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報相關部門備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為便于聯絡,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審計署機關服務局聯系。
審計署機關服務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