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兒童醫院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廈門市兒童醫院委托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廈門高新人才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為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直屬企業,現為世界500強廈門國貿控股集團全資子公司國貿教育集團(廈門首家市級教育集團)下屬企業。作為區域性人力資源服務的重要平臺和載體,高新人才公司堅持以誠信專業的服務理念、高效創新的服務品質,聚焦人才資源開發,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資源服務生態鏈,努力為人才創造人生出彩的機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保障。
公司現有廈門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廈門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廈門市職業技能培訓總站、廈門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廈門市翔安區高新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國貿高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等6家子企業,形成以靈活用工(勞務派遣、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靈工平臺)為一體,職業培訓(企業管理培訓、政府委托培訓、職業教育培訓、技能人才培訓)、招聘配置(中高端人才尋訪、大學生校園招聘、技能人才招聘、考試測評)為兩翼的全產業鏈業務發展格局,并建設運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現受廈門市兒童醫院委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收費員1名,招聘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圍
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兒童醫院2023年5月輔助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2.不得報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5)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6)現役軍人;
(7)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9)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對考生資格的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查實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5日10:00-5月12日17:00。
2.報名方式:郵件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材料送至招聘郵箱(xmsetyyhr@163.com)(不接受郵寄等其他報名方式),聯系人:吳老師、朱老師,聯系電話:0592-2569659。
3.郵件報名時需提交(電子版)材料:
①本人簽名的報名表1份(附件2);
②個人簡歷1份;
③身份證(正反面復印)1份;
④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1份;
⑤崗位所需的資格證、職稱證等1份;
所有提交的材料應使用掃描,并按①-⑤順序依次掃描,未按要求準備相關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申請人應確保提交材料及報名信息真實有效,錄取后應提供相應佐證或驗真材料。
四、招聘方法
1.醫院將對應聘者的簡歷進行初步篩選,擇優電話通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經郵件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核,確定擬錄用人選,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
3.面試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面試得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
2.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復)檢費用個人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由短信或電話或官網通知)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張按時到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醫院通知。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組織體檢的單位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可申請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可申請當場復檢。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合理期限。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醫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考核工作前,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考核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的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或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4.體檢、考核不合格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因故放棄錄取資格的,可從應聘崗位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辦理錄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
2.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醫院依據國家和廈門市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本次招聘的崗位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七、待遇說明
1.工資:按照本院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標準發放。
2.福利:繳交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按我院規定享受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項
1.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資格證書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有效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證明材料。
2.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3.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相應材料。
4.已就業的報考人員應配合醫院組織人事部做好錄用手續的辦理工作。
5.嚴格落實回避政策。輔助崗位招聘工作由院監察審計室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2-2529235。
6.本次招聘通過醫院官方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網站消息,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確保準確并保持暢通。
本招聘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輔助崗位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醫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附件:
廈門市兒童醫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