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汨羅市招聘100名教師公告
2023年汨羅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汨羅市教育體育局下屬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一、組織監督
在汨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汨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汨羅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汨羅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00人,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30人(高校畢業生是指2021、2022、2023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等詳見《2023年汨羅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4.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二乙及以上)、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5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7.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條件的招聘崗位。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的考生通過考試等程序獲得聘用資格的,在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后補辦聘用手續,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一律不予補辦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附件2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汨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要求具有中小學校及以上、四個及以上完整學期的任教經歷(截止時間至2023年7月15日,不含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培訓機構任教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7.現役軍人。
8.截止公告發布之日未滿服務期的公費師范生和特崗教師。
9.汨羅市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10.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發布
本招聘公告將分別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yueyang.gov.cn/)和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http://www.miluo.gov.cn/rsj/)以及岳陽市教育體育局官網(http://edu.yueyang.gov.cn/index.html)發布。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⑴報名時間: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6日17:00止,共4天,逾期不予補報。
⑵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網站為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
⑶報名資料:報名時須上傳以下資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學歷(學位)證(2023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限專業方向的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證明資料。
③教師資格證(2023年參加了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暫未領到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④報考限戶籍崗位的,還須提交戶口簿等證明資料。
⑤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⑥報考人員是現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⑦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及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
⑧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⑷報名注意事項:
①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工作經歷等材料,確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還將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④未按要求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
⑴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汨羅市教育體育局負責。根據招聘條件要求和報名信息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確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核結果,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⑵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6日17:30止。
⑶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材料和報考崗位(因崗位計劃取消的除外)。
⑷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⑸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自行從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24日——5月26日。
(二)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由汨羅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⑴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經汨羅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應聘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宜在開考前另行公告。
⑵筆試時間:5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考室安排見準考證。
⑶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采取閉卷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10%)和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90%)。
⑷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⑸筆試成績公示與復查。筆試結束后,在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公布筆試成績,公示3天。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考生可在兩日內書面申請復查本人成績,過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汨羅市教育體育局負責。
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與要求另行公告。
⑵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對象。
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按照1:3的比例,其他教師崗位按照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一同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2比例的(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達不到1:3比例的),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末位分數并列),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3.面試
面試工作由汨羅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
⑴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在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公告。
⑵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方式為試教,其中音樂、體育、美術考生須加試特長,具體內容、要求見面試公告。
⑶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面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平均分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
⑴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他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⑵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⑶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排名;再相同的,以學歷層次高低順序排名;再相同的,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
(三)體檢
體檢由汨羅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在縣以上有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體檢、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汨羅市教育體育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汨羅市教育體育局具體實施。
2.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資格條件等方面情況,特別是嚴格落實入職查詢制度,對納入考察范圍的人員進行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考察合格人員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公示和選崗
1.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其名單在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3.選崗。汨羅市教育體育局集中組織聘用對象選擇招聘學校,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的順序依次選崗;綜合成績相同者,抽簽確定選崗順序。選崗過程公開,現場確認簽字,不按要求選崗的,視為放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公告。
(六)遞補規定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選崗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崗位計劃空缺時,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七)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1.按規定程序到編制、人社、財政部門辦理編制、聘用、工資等相關人事手續。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5年(包括試用期),聘用合同須明確違約處理辦法等內容。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汨羅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3.對應聘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如面試后進入體檢、考察、公示和選崗、遞補等環節后放棄,又未提交放棄說明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6.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0730-5181897(汨羅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0730-3382882(汨羅市人社局事管股)
考務咨詢電話:
0730-3382890(汨羅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
13974052060(汨羅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0730-5252118(汨羅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汨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汨羅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汨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汨羅市教育體育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