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長春大學招聘工作人員8人公告(3號)
2023年長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3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關于科學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號)精神,長春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招聘工作人員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長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附件)。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5日為準(以本人有效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2023年7月3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均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5月15日上午9時至5月16日下午16時。網上報名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點擊登錄報名系統( 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ccdx/index.html#/index)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將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在承諾欄中手寫簽名并將掃描件上傳。因本人錯報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責任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網上資格審查
時間:2023年5月17日上午9時至5月19日下午15時。
1.由長春大學成立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及時登錄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ccdx/index.html#/index,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截止時間為5月19日下午15時。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務必及時進行網上繳費、打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3.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面問題,由長春大學資格審查小組負責解釋。考生對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需要咨詢的,請通過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聯系。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3年5月18日上午9時至5月19日下午17時。
通過資格初審后,考生須及時登錄報名與查詢系統了解繳費方式并進行繳費,費用標準為60元/人。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視為完成本次報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概不退費。繳費是否成功以考生本人報名系統中顯示的狀態為準。考試收費用于各項考試支出。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5月25日上午9時至5月27日上午9時。
1.準考證下載打印要求
(1)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考生及時按要求上傳《準考證》所需的證件照片,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上傳照片及未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考生需妥善保管本人《準考證》,根據《準考證》中筆試時間、地點、須攜帶材料等具體要求,準時參加筆試。
2.準考證照片上傳及打印要求
(1)本人近6個月內彩色1寸正面免冠證件照,不得佩戴首飾及美瞳,須穿著深色有領服飾,照片背景底色為白色;
(2)照片像素:114px(寬)*156px(高);
(3)照片格式:JPG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過45kb;
(4)照片上傳成功后,點擊“準考證下載”獲取電子版文件并自行打印;
(5)《準考證》打印需使用A4紙張,單色打印。
3.招聘各環節均需要《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員對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有權要求考生提供學歷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具有學生骨干經歷、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23年4月,即到2023年4月累計時間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實習)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累加計算。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招聘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榮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在5月16日下午16時前,將本人身份證、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原件掃描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553163115@qq.com,規定時間內不發送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考試結束3天后,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ccdx/index.html#/index。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5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關注長春大學網站(http://www.ccu.edu.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由長春大學資格審查小組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順序排好:
(1)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
(2)本碩等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
(3)本碩等各階段學信網查詢的學位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加蓋公章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入黨志愿書復印件及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5)學生骨干經歷證明(由考生就讀學校的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等部門出具)、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以及與工作經歷時間段相對應的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等材料;
其中2023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攜帶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攜帶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碩連讀者需提供本碩連讀證明。
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復審時,應一并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經復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實行百分制,現場打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60分。低于及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最終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6.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需要攜帶筆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該崗位不進行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大學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該崗位不進行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3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備案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7月3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均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畢業證、學位證日期均為2023年7月31日前的,可視為符合條件)。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該崗位不進行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大學官方網站(http://www.ccu.edu.cn)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也為本次公告的考務網站。“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ccdx/index.html#/index”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成績查詢等的專用網站,請考生及時查詢。
招聘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中“聯系方式”一欄。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十、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長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老師 申老師
聯系電話:0431-85250106
附件:2023年長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3號公告).xls
長春大學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