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陜西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招聘59人公告
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延安市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2023年延安市第一批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校園招聘情況,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二批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59名,其中:市直事業單位招聘47名,縣直事業單位招聘12名;教育系統招聘19名,醫療衛生系統招聘32名,林業等其他部門單位招聘8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公費師范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為準。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三)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2023年4月28日(含)前第一批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校園招聘簽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學歷報名的;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特崗教師、特崗全科醫生、“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內的;
6.失信被執行人員;
7.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簽約、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延安黨建網、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按照招聘崗位分布情況,共設3個招聘小組,分別為教育類招聘小組、醫療衛生類招聘小組和林業綜合類招聘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08:00至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8:00。
2.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
①教育類:延安開放大學教學樓203室(延安市寶塔區雙擁大道永興路6號);
②醫療衛生類:延安新區為民服務中心1號樓8樓第一會議室;
③林業綜合類:延安市林業局辦公室(延安新區為民服務中心1號樓339室)。
3.報名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
②《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報名表》2份;
③《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份;
④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工作中發現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與簽約
考試和簽約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負責組織實施。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大于1:3的崗位先筆試再面試;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小于等于1:3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安排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其他事項由各招聘小組另行通知。
根據最終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須簽訂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將記入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延安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必要時可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六)資格復審與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歸口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公示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西省實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細則》規定,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簽訂3年聘用合同(含試用期1年);公費師范生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新招聘到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1年),基層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參加其他單位招(選)聘(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2.聘用到縣鄉事業單位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簽訂至少5年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碩士研究生按年度給予2萬元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給予3萬元生活補貼。
3.聘用到市級事業單位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簽訂至少3年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碩士研究生按年度給予2萬元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給予3萬元生活補貼。
4.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和聘期內年度考核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和聘期內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兌現相關待遇。
5.聘用人員在申報和聘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5年內不受空缺崗位限制。
6.聘用人員配偶在機關事業單位且符合調配政策的,可在我市進行對口安置;配偶在非機關事業單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優先推薦就業崗位。
7.聘用人員在聘期內不得申請解聘或調離,不得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確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退還相關補貼。
五、工作紀律
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以及所有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面試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現場報名時的審查,也包括考察、資格復審、公示以及聘用等環節的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延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公開招聘體檢、考察和公示等后續規定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政府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隨時關注招聘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填寫本人有效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因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錯誤、停機、限制呼叫、無法接通等與應聘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
0911-7090835(市委組織部)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2.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咨詢電話:
0911-7090802 (市教育局)
0911-7090867 (市衛健委)
0911-7090583 (市林業局)
0911-8073525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0911-8112060 (延川縣人社局)
0911-5621330 (中共黃龍縣委組織部)
0911-5621003 (黃龍縣人社局)
附件1: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崗位表.pdf
附件2:2023年延安市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報名表.xlsx
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 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