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道專職網格員招聘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道專職網格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充實我街人才隊伍,我街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網格員1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崗位職責
1.采集信息。協助準確采集或核實網格內人、地、事、 物、組織等各類基礎信息以及特殊人群、困難群體等動態信息, 建立人員臺賬和檔案。
2.日常巡查。制定巡查走訪計劃,開展日常巡查,重點巡查出租屋、案事件多發區段、重點要害部位和人群集聚場所, 及時了解網格內社情民意,收集群眾訴求、意見建議。
3.調處應急。及時排查網格內各類矛盾糾紛,較為復雜或涉及政策類的矛盾糾紛及時報告,并協助做好現場穩控工作。對公共衛生醫療事件、突發違法犯罪、群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災害事件應立即上報或報警,視情協同處置。
4.協同共治。按照“一網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網格微信群,組織發動網格內樓棟長、“廣州街坊”、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隊伍參加與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黃埔平安創建。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熱心社區和網格工作;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任務。
2.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到中專/高中文化程度。
4.能接受周末輪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時段錯時服務等彈性上班制度。
5.同等條件下,在穗東街轄內居住滿一年、有一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優先招錄。
6.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3年5月8日。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道辦事處B202黨建工作辦公室(黃埔區南灣大街31號寶夏花園小區內,夏園地鐵站、夏園BRT站均可直達)。聯系人:羅小姐,聯系電話:020-82066496。
3.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黃埔區穗東街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
(2)居民身份證以及戶口簿(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用于核對);
(3)畢業證書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若有學位,請提供學位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用于核對);
(4)小一寸證件照片1張;
(5)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軍人證,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等相關材料。
4.注意事項:本次招聘原則上只接受現場報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前來,請聯系020-82066496。
四、錄用方式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公共寫作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
(二)面試
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三)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將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與考察人員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選擇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重點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違法違紀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參照街道普通聘員待遇管理,聘期均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到期重聘。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區穗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黃埔區穗東街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