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物資學院招聘公告
北京物資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公告(第二批)
北京物資學院地處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經、管、理、工、文、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隸屬于國家物資總局、物資部、國內貿易部,1998年10月劃歸北京市管理。目前,學校設有經濟學院、物流學院、信息學院、商學院、會計學院、法學院、外國語言與文化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教學單位,現有28個本科專業,9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7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和10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幾十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流通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尤其在物流、證券期貨等行業中享有較高社會聲譽。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1〕102號)、《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1〕6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和《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2023年公開招聘計劃(第二批)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學校工作紀律,有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三)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及實際工作能力。
(四)高層次人才崗位中:
1.杰出人才: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在本學科相關領域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和發展潛力,具備帶領學科和專業沖擊一流學科或一流專業的能力;或者長期潛心從教、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主講課程或編寫教材在本專業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
2.青年英才:有一定學術造詣、較強的創新能力、較大的發展潛力和廣闊的國際視野,在本學科領域已嶄露頭角,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和導師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學科專業領域高水平論文優先;或近五年業績成果達到我校破格晉升副教授水平,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
根據《北京物資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試行)》,青年英才從常規師資補充人員中根據條件進行選拔。
(五)高級職務教師崗位中:
教授崗位引進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5歲;副教授崗位原則上不超過35歲,特別突出的緊缺學科可適當放寬至40歲。京外引進人員須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相關要求。
(六)常規師資補充中的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體育教師可為碩士學位),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須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要求;社會在職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且人事檔案在北京市;博士后出站人員須取得博士后證書,且明確為脫產博士后,與其他單位無人事關系,并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留學回國人員非北京生源需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規定的就業落戶要求。
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2歲(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別突出的可放寬至35歲(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相關行業企業工作背景者、具有相關行業從業資質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七)常規師資補充中的行政崗位以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為主,應聘人員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須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要求;社會在職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且人事檔案在北京市。
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歲(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別突出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歲(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
(一)高層次人才崗位職責及薪酬待遇
1.杰出人才
崗位職責:根據學校發展需要擔任學科或專業負責人,負責制定本學科或專業發展建設規劃;帶領本學科或專業達到國內一流水平,或提升在國內的地位和聲譽;帶領本學科教學科研團隊獲評省部級及以上成果;具體工作職責和聘期任務由學校、二級用人單位和本人確定。
薪酬待遇:(1)已有正高級職稱且符合學校文件相關規定的聘為三級教授;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 150 萬,人文社科類 45 萬)和住房一套(居住權);(2)已有副高級職稱且符合學校文件相關規定的聘為四級教授;學校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 90 萬,人文社科類 30 萬)和住房一套(居住權)。除上述待遇外,學校協助辦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京落戶,協助解決未成年子女入學問題。
2.青年英才
青年英才是根據《北京物資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試行)》,從常規師資補充人員中選拔出的符合學校高層次青年英才引進條件的專任教師。
崗位職責:履行所聘崗位工作職責的基礎上,首聘期內須晉升聘任教授職務;具體工作職責和聘期任務由學校、二級用人單位和本人確定。
薪酬待遇:(1)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七級副教授崗位執行各項薪酬待遇;(2)學校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 60 萬,人文社科類 15 萬)和首聘期周轉房一套(居住權)。除上述待遇外,學校協助辦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京落戶。
高層次人才及高級職務教師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人事處聯系人:孫老師,聯系電話:010-60515992。
(二)常規師資補充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人事處聯系人:常老師,聯系電話:010-89534623。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者請按照附件模板將簡歷投遞到各崗位對應的聯系郵箱。
簡歷投遞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
(二)遴選
1.高層次人才崗位遴選程序
(1)各學院根據報名情況提出初步聘用意見,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人事處。
(2)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擬引進人才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必要時就擬引進人才學術水平進行同行評議或第三方評價。
(3)高層次人才工作小組對擬引進人才進行考察,提出聘用意見,明確工作職責和待遇,并提請校長辦公會審定。
2.高級職務教師崗位遴選程序
(1)各學院根據報名情況提出初步聘用意見,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人事處。
(2)人事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擬引進人才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必要時就擬引進人才學術水平進行同行評議或第三方評價。
(3)人才工作委員會對擬引進人才進行考察,提出聘用意見,明確工作職責和待遇,并提請校長辦公會審定。
3.常規師資補充遴選程序
(1)資格審核、面試和試講(試崗)
應聘各崗位的考察形式以面試和試講(試崗)為主,由各二級單位組織,旨在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結果按照崗位需求人數的1:3報學校審核,如果考察成績高于60分的人數未達到1:3則按照實際人數上報。
(2)學校集體面試
學校人才工作委員會在各二級單位初步考察選拔的基礎上,對候選人進行集體面試,綜合評估,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崗位的匹配度、培養潛力及綜合素質等,研究確定各崗位推薦人選。
(三)校長辦公會審定
校長辦公會對各崗位推薦人選情況進行審議,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
(四)政審、體檢和公示
政審由二級用人單位基層黨組織完成,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師德素養、道德品質、遵規守紀情況等。
體檢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學校將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員信息于學校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四、其他說明
(一)擬聘用人員須在2023年12月底前到我校報到并完成入職手續辦理,逾期者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常規師資補充人員的服務期限
擬聘用人員在校服務期限為6年,同時,擬聘用專任教師在第一個聘用合同期內(6年,含試用期)應完成規定的崗位任務且晉升副教授職務,首聘期未晉升副教授職務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行政人員應完成首聘期各項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常規師資補充人員中符合學校高層次青年英才引進條件的,按照《北京物資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常規師資補充人員待遇
擬聘用人員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相關規定,按應聘崗位相應的職務等級兌現待遇。
(四)誠信要求
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或存在學術不端等情況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物資學院人事處所有。
學校網址:http://www.bwu.edu.cn。
公開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10-89534611
北京物資學院熱誠期待您的加盟!
北京物資學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