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招聘輔警300人公告
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2023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監察協作勤務力量,根據《山西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11個配套制度相關規定,結合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監察協作勤務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300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須在2023年8月前取得學歷);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退役軍人應聘輔警的,其學歷可以為高中,但是應當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簽。
報考現有輔助人員崗位的,須在2018年11月底全省統計的現有輔助人員名單內。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在校學生;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省市縣公安機關聘為員額輔警的或已經發布聘用公示的,不予聘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報考,需原聘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均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根據《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5月10日至13日期間,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一次各崗位報名情況。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
報考者可在提交報考申請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5月13日17:00至5月14日17:00,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輔警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 5月14日24:00前完成網上繳費。考試收費參照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警務輔助人員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晉財綜〔2023〕2號)規定,筆試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報考人數要求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2:1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2:1的,要相應減少招聘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到2:1;如計劃聘用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2:1的,取消該崗位。報考者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費將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
退役軍人崗位、現有輔助人員崗位單列,不限定開考比例,以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5.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23日至5月27日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6.考試費減免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于網上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提交減免申請,審核結果將于報名結束一周內統一反饋。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網上減免申請未通過且符合減免政策的報考人員,可于考前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辦理減免手續。現場辦理時,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均為客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照兩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5月27日 8:00—9:30 職業能力測驗
10:30—12:00 公安基礎知識
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參加考試,自帶黑色碳素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品。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參加考試。
3.分數線確定及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6月2日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6月上旬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的2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
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等候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確定入圍名單后進行公示。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體能測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資格復審、面試和加分
體能測評合格考生進入資格復審面試環節。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6月上旬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驗證結果,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退役軍人還需出具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相關報考資格由省公安廳會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負責審核;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除按上述要求外,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四級以上因公傷殘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現有輔助人員還需由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統一對本市公安機關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出具意見。
報考人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
2.面試
面試時間:6月下旬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面試全程錄音錄像,成績當日公布。面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考生的面試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
3.加分
根據《山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暫行規定》,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四級以上因公傷殘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經過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后參加面試,總成績加20分。
上述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過期不予確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如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筆試單項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由招聘單位會同省人社廳研究決定。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應當在二甲以上市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人民警察崗位),執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崗前培訓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評定層級,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七)遞補與補充聘用
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根據崗位空缺情況適時統一組織遞補和補充聘用工作。
1.遞補。公示聘用后,崗位產生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等,經公示后辦理聘用手續。
2.補充聘用。遞補后崗位計劃仍空缺的,按照順序從報考崗位1、崗位3、崗位4的面試合格但因名額限制未被聘用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補充聘用。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人事考試專欄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
(三)招聘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通暢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四)考生應如實報考,按要求參加考試,服從考務安排。如發現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用人單位直接咨詢。
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 0351-7257178
特別提醒: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避免因網絡擁堵影響報名。
附件:
1.山西省公安廳直屬第三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