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招聘12人公告
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開放大學(原重慶廣播電視大學)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高等學校,是重慶市高等教育現代遠程教育中心、重慶市社區教育服務指導中心。2005年,創辦了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與重慶開放大學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模式,已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12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如“45周歲以下”,指未滿46周歲,在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其中,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可放寬3周歲。特別優秀的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附件2)、《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4)進行。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5周歲以下,均含4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實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發送報名登記表(附件5)及簡歷(含已經取得的所有學歷及學位證書、在驗證有效期內的學信網認證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科研成果)的掃描件電子版,按“2023年高層次人才應聘+崗位名稱+專業+姓名”格式命名,發送至327651182@qq.com郵箱作為提交的報考申請。考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發送的簡歷,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核。
(三)資格復審。
收到考核通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核者,取消考核資格。
考生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考核
學校根據報名人員情況適時組織考核,具體時間、地點通過郵件或電話另行通知。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和心理測試。
1.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理論水平與實踐操作能力等。分值100分,時間30分鐘。
2.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從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教學科研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者的學術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分值100分,時間30分鐘。
3.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成績不納入總成績,但作為是否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綜合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綜合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核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二)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八、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電話或郵件通知考生本人,或在學校官網(www.cqdd.cq.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符合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規定的享受相關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3年。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慶開放大學 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二)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8664870、42863945。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附件1:重慶開放大學 重慶工商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doc
附件3: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doc
附件5:重慶開放大學 重慶工商職業學院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