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濟寧醫學院招聘工作人員26人簡章
濟寧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濟寧醫學院創建于1952年,現有濟寧太白湖校區、任城校區和日照校區,與濟寧國家高新區共建教學科技園,占地總面積10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7萬平方米。
學校是一所以醫學教育為主體,醫、理、工、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普通本科高等醫科院校,有1所直屬附屬醫院,13所非直屬附屬醫院,196個實踐教學基地。現有19個教學單位、36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4項,國家級示范中心、國際合作實驗室4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教學團隊等10個;有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2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20門,國家級精品課程、精品資源共享課、省級精品課程等34門。
臨床醫學學科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構建“345雁陣式”學科發展體系,有省高水平培育學科1個,省中醫藥等重點學科7個,省級青年創新團隊15個,立項建設省級培育科研創新團隊18個。現有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國家級科研平臺1個,山東省院士工作站1個,山東省出生缺陷研究與轉化協同創新中心等省級科研平臺24個,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2個,國家級中醫藥臨床重點專科培育項目1個,省級專科區域醫療中心1項,省級臨床重點專科26個,省級臨床精品特色專科3個,省重點學科5項。中華醫學會行為醫學分會、山東省醫學會行為醫學分會、山東省神經科學學會和山東省醫學會法醫學分會掛靠學校,主辦《中華行為醫學與腦科學雜志》《中華診斷學電子雜志》和《濟寧醫學院學報》。司法鑒定研究中心為山東省唯一法醫全領域領軍機構。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23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23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團隊協作和奉獻精神;
3.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2023屆畢業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5.應聘輔導員崗位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應聘其他崗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其他條件
應聘殘疾人崗位的,須持有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2023年5月10日前核發),且為山東戶籍或山東生源,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可應聘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持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五級至八級,2023年5月10日前核發),且為山東戶籍的殘疾人,可應聘符合條件的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比照崗位要求的殘疾人身體條件執行。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濟寧醫學院網站(https://www.jnmc.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6: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濟寧醫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jnmc.edu.cn/)報名窗口進行報名,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環節有關通知均通過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s://rsc.jnmc.edu.cn/)“通知公告”欄發布,不再通過其它方式通知,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查看,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通知消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
(2)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證和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對本科階段所學專業或學位有要求的,須同時提交本科階段學歷證、學位證。
(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2023年7月31日前可提供相關材料的承諾(附件2)。
(4)應聘崗位對研究方向有要求,學歷證書的專業名稱不能體現研究方向的,提交畢業院校所在院系蓋章的證明材料,或成績單明確寫明方向為崗位所要求的方向;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提交由第三方翻譯機構出具的研究生就讀期間成績單翻譯件。
(5)應聘輔導員崗位的還需提交:①中共黨員證明(附件3),由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黨組織開具;②主要學生干部證明(附件4),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大學或研究生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或團支部書記正職、黨支部書記、黨支部副書記、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正部長。
(6)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同意可在考察體檢階段提供。
(7)應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提交符合要求的證明材料。
系統報名時,以上報名材料須上傳JPG格式掃描件。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等證明材料于面試前到學校提交。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通過濟寧醫學院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無任何指定或參考教材。教師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其他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學校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面試人選名單。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所有崗位的面試均采取試講和結構化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查。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不予錄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在濟寧醫學院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學校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我校正式職工,工資、福利按照國家、省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老師
聯系電話:0537-3616101
監督電話:0537-3616100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和《關于印發2023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2022〕2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濟寧醫學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