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華浦江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0人簡章
2023年浦江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浦江縣衛生健康局下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醫療衛生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資格要求。
4.報考人員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時間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實習、掛職、援助、進修不計算工作經歷時間);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要求的崗位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于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報名前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名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5.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的,即1987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18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18至40周歲的,即1982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18日期間出生。
6.本縣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不能應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應聘。在相應人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7.擬聘用名單公布后,放棄本次錄用機會的,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縣醫療衛生單位。
8.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人數共40名,具體招聘崗位、指標、專業及相關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浦江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公開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對聘用者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采用現場報名形式。報名時間:2023年5月19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浦江縣衛生進修學校(縣人民西路西山67號)。
報名辦法:凡符合條件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張,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招聘專用)和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備注欄有要求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的需提供證書或相關證明。
報名對象經審核合格后需繳納考試費50元。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收考試費。
準考證領取辦法:報名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浦江縣衛健局人事科(人民東路38號老縣府)領取準考證。
招聘計劃核減。報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的核減或取消將在網上(浦江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在5月22日內到各應聘單位人事科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二)筆試:時間:2023年6月17日 地點:浦江縣職業技術學校(準考證中注明)。應聘人員需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具體詳見《2023年浦江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崗位計劃表》。
筆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四)面試
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入圍人數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超過3人(含)時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知識運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映能力和氣質儀表風度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1.體檢。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為總成績(滿分100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1.5(按四舍五入取整數)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 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
2.考察。體檢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在體檢、考察入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且報到后在一個月內到應聘崗位工作。逾期不能報到的或不能按時上崗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聘用后須在本縣公辦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不需規培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周年;需規培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不少于8周年。
辦理聘用手續后,如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三年內未能取得崗位所需執業或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院區同一崗位人員考察合格后,以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院區(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平臺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浦江縣人民政府官網(www.pj.gov.cn)
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執行。
(三)落實《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的有關要求。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五、其他事項
1.咨詢電話:縣人民醫院醫共體:0579-88181308;縣中醫院醫共體:0579-84133097;縣婦保院:0579-84123307。
2.本公告由浦江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健康局協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決定。
2023年浦江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浦江縣衛生健康局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