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廣州航海學院廣州交通大學(籌)第二次引進急需人才(博士)50人公告
廣州航海學院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第二次引進急需人才(博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面向國內外引進與招聘50名博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交通大學以廣州航海學院為基礎,以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目標。學校坐落于廣州,將為各類人才提供展示才華的舞臺并提供優良的工作生活環境條件。
學校面向前沿學科,以交通運輸工程學科為龍頭,圍繞交通工程、交通裝備、交通管理方向,以廣州和粵港澳大灣區的交通行業急需專業為重點發展方向,優先發展軌道交通、海上交通、公路交通相關專業,逐步拓展航空交通服務相關專業;搭建粵港澳大灣區虛擬交通系統、軌道交通裝備研究中心、智能信息處理與應用工程中心、海洋嚴酷環境材料蝕損過程控制與防護重點實驗室等19個科研平臺,實現科研平臺與學科聯動發展,全面提升科研實力和辦學水平,構建完善的“海、陸、空、軌”現代綜合交通專業人才培養體系。詳細資料請查閱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gzmtu.edu.cn)。
二、崗位要求
此次引進50名博士,均為專任教師崗(專業技術崗位)。入校后首次聘任按專技十級執行。需求學科與專業領域見表1。
表1 學科專業群一覽表
序號 |
學科專業群 |
需求學科、專業領域 |
1 |
交通工程類 |
道路與鐵道工程、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航海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理學等方向 |
2 |
交通裝備類 |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車輛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輪機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物理學等方向 |
3 |
交通管理類 |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信息與通信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金融學等方向 |
4 |
支撐學科類 |
數學、物理學、外國語言文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法學等方向 |
5 |
其它學科類 |
體育學、藝術學等方向 |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港澳居民可報考相關崗位。歡迎具有前沿科技交叉學科海外背景優秀人才報名。
2.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人員類型:不限。
(1)2023年畢業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4.學歷學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國內畢業生是否取得有效學歷,以學歷證書為準;應屆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書前),需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報考,須出具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相關材料。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5月24日起到2023年6月24日止。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www.qgsydw.com)進行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清楚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報名。系統中需填寫博士學歷專業,選擇專業所屬的一級學科(必填),例如專業是“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在附件1《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代碼是“A082401”,只需選到一級學科“A0824”即可。如專業在目錄中找不到專業代碼,請按照實際專業領域自行選擇專業代碼,例如,海外學歷專業是哲學博士,實際的專業方向是二級學科“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只需選到其所在的一級學科“交通運輸工程”即“A0823”。
(2)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特別是“附件上傳”環節,須按《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人才引進與招聘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附件2)要求將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系統中填報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將留存,用于資格審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試用等環節,請認真、慎重、完整填寫。
(3)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須一致。
(4)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依據應聘人員在招聘系統中上傳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招聘系統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
2.資格復核
(1)考生是否進入資格復核環節,可通過全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系統(http://www.qgsydw.com)“審核情況”查詢。其中,“審核情況”顯示“審核同意”的,則進入資格復核環節;“審核情況”顯示“審核不同意”的,則未進入資格復核環節。
(2)資格復核具體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按《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人才引進與招聘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附件2)提供材料原件。
(4)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核評價環節。進入資格復核人員聲明放棄資格復核、缺席資格復核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評價資格;資格復核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視為復核不合格。
(三)考核評價
(1)考生是否進入考核評價環節,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事業單位招聘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及廣州航海學院人才招聘網站(http://www.gzmtu.edu.cn/index/tzgg.htm)查看。
(2)考核評價方式:通過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水平評價、面試、面談、答辯或成果展示等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評價,具體方式以實際參加考核時通知為準。
(3)考核評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參加考核評價比例:不設考核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人員靈活確定考核批次。
(5)成績:考核評價成績即為考核綜合成績,總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數,超過80分者方可錄用。
(四)體檢考察
1.體檢
對達到80分及以上者,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數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教師崗位適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體檢合格方能錄用。體檢不合格的或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體檢合格結論的,不予錄用,但因懷孕等法定情況不能按時體檢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延期體檢。
2.考察
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學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開始之日起,考生超過5個工作日不配合開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單位超過30天不配合開展考察工作,視為考生放棄考察。學校可從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員中遞補考察對象。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事業單位招聘欄目及廣州航海學院人才招聘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學校將組織復查,根據復查結果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學校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遞補本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員,是否遞補可由學校根據情況進行決定: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不能在學校規定時限內到崗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人才待遇
(一)編制:符合條件的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入編手續。
(二)薪酬待遇:學校提供35-45萬元年薪,考核任務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科研啟動費:學校配備20-25萬元科研啟動費,具體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安家費:符合學校相關規定可享受30-60萬元安家費。
(五)入職后可依據廣州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方案(穗組字〔2017〕98號)申報認定廣州市高層次人才(含杰出專家、優秀專家、青年后備人才)并享受相應的待遇。學校協助引進人才入戶廣州,積極協調相關資源,協助其科研成果轉化和子女入學。
六、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參加考核評價、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未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者,不得參加。
(三)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本批次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中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協議的,招聘單位據此解除該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電話、監督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咨詢電話:020-31801689(聯系人:龔老師)
020-31801789(聯系人:張老師)
監督電話:020-32082358(聯系人:鄭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 8:30-11:50 14:30-16:30
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2.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人才引進與招聘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doc
3.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人才引進與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