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司法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湖州市司法局關于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湖州市司法局決定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數量
湖州市司法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湖州仲裁委秘書處會計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范圍內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財務類相關專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者優先;
3.從事機關事業單位會計崗位工作1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與湖州市司法局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四、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6日止。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需填寫《湖州市司法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附電子版),并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蓋章同意后,到湖州市司法局政治部進行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對《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結束后,由湖州市司法局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名額比例一般不低于2:1。
3.組織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治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調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現實表現,進一步評估崗位匹配度。同時,對考察合格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因考察對象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結論不宜選調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和調動。根據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湖州市司法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注意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湖州市司法局政治部負責解釋。聯系及咨詢電話(工作日):0572—2398975 ,傳真:0572—2398995。聯系地址:湖州市市民服務中心4號樓1402室。
2.個人報名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
湖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