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人公告
靖江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崗位:駕駛員。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本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本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9日期間出生);持A1、A2駕駛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7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取得C1以上B1以下駕照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齡的,或取得A1、A2、B1駕照的;因機關司勤工作的特殊性,適合男性;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⑴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⑵曾受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勞動教養的;
⑶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⑷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⑸與報考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報考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技能測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靖江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上、電話等方式報名。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為:靖江市人民法院南大門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黨員、復退軍人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注意事項:
⑴報名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報名表》。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均須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⑵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因弄虛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技能測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⑶本次招聘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由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南大門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
1、技能測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必需的工作技能,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技能測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2、面試: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核
考核加分辦法為:復退軍人加3分;中共黨員加3分;符合條件的A1、A2證駕駛員加3分;汽車維修專業畢業,且在二類以上汽修廠從事實際維修工作2年以上的(以社保證明為準)加3分。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技能測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考核分計算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總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六)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加試確定。如因懷孕需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體檢由靖江市人民法院組織。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靖江市人民法院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八)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公示結束后,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開具《報到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靖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或合同)的人事關系或勞動糾紛,概由其本人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由靖江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4993812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