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鹽城響水縣事業單位統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響水縣2023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和《鹽城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就資格復審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2023年5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復審地點和電話
考生到應聘崗位對應的主管部門參加資格復審,具體地點和聯系方式見附件5。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由本人填寫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2),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三、復審材料
1.《響水縣2023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1份(附件1,下載并打印,填寫好完整信息,加貼二寸證件照);
2.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攜帶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3.其他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通過學信網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截圖(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4.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6.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其中:報名截止以后新就業的,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和檔案關系托管部門的證明;
7.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8.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9.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10.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考試證書、黨員證明等)。
四、其他
資格復審結果及面試相關事宜將通過響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附件:
4.響水縣2023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5.響水縣2023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主管部門基本信息一覽表
中 共 響 水 縣 委 組 織 部
響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