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司法局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林芝市司法局關于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藏黨辦發〔2021〕6號)、《西藏自治區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金額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專職人民調解員配備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法〔2022〕85號)》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員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有敬業精神的專職人民調解隊伍。經報請林芝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級專職人民調解員。
一、招錄原則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政治立場堅定,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試,綜合成績最優者優先錄用。招聘工作由林芝市司法局組織實施,林芝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
二、招聘數量及職位性質·
招聘林芝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專職人民調解員2名,屬政府購買服務聘用的編外人員。
三、工作職責·
(一)承辦林芝市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行業性專業性)及其他矛盾糾紛;
(二)協助林芝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三)負責矛盾糾紛受理登記、調查筆錄(取證)、調解筆錄、制作調解協議書、填寫調解卷宗、檢查督促生效協議書的履行、回訪、歸檔和統計上報等工作;
(四)承辦林芝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
2.具有林芝市戶籍且在林芝市境內長期居住;熱愛公益事業,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善于做群眾工作,溝通調解能力較強;身體健康,能適應調解工作需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大學生,法律專業或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優先)。
4.年齡在20周歲至45周歲。
(二)有下列情形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在各級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
五、工資待遇·
(一)試用期待遇:試用期一個月,標準為每人每月3000元。
(二)正式聘用后待遇=勞動合同工資(4500元)+“以案定補”補助組成。以上勞動合同工資包含了個人應依法繳存的“三險”。單位承擔五險部分按照當年出臺的社平工資基數上繳。
(三)按照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西藏自治區司法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藏財政發〔2019〕3號)文件精神,落實“以案定補”案件補貼。
(四)專職人民調解員依法享有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規定。工作滿一年享有帶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數)。
(五)聘用專職人民調解員可在林芝市司法局機關食堂就餐,收費標準按林芝市司法局干部職工標準執行。
(六)住房自行解決。
六、招聘程序·
通過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察、政審、考試、體檢、公示、錄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應崗位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經司法行政機關考察合格后聘任為專職人民調解員。
(一)公告時間與公告方式
1.公告時間:2023年5月6日—5月12日
2.公告方式:將在市司法局公共顯示屏、“林芝司法為民”、“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林芝發布”、“微林芝”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考察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5 日—5月 19日(上午9時30分至13時00分,下午15時30分至18時30分)。
2.報名地點:林芝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209室。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4.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林芝市司法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登記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1寸照片(含電子版)。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報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有遺失請在轄區派出所開具證明。
5.報名資格審查、考察: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公開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資格審查、考察的,將有關情況反饋報考人員。
6.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由公開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并通知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2023年5月22日(全天)
7.聯系人:志 軍 13989944677
次仁旦巴13308948861
座機號碼0894-5821434。
(三)考核政審
考生須完成填寫《2023年林芝市專職人民調解員公開招聘政審表》,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負責政審的單位或部門要實事求是地作出政審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政審意見,加蓋公章。重點審查考生在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筆試(占50%)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工作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法律基礎、常識判斷、調解案例分析等內容。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23年5月23日10:00-12:30。
3.筆試地點:林芝市司法局六樓東側會議室。
4.劃定合格分數線: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統一劃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五)面試(占50%)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面試考官一般為3-5人??脊儆墒形ㄎ?、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相關人員組成。
2.面試以結構化為主(含調解專業知識測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職業技能。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根據情況由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體檢
1.考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參加體檢人員須到醫保定點醫院自行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時間另行安排。
(七)補錄工作
因體檢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確定招錄對象
根據資格審查、考察、政審、考試、體檢合格等結果,確定擬招錄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招錄對象。
(九)錄用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本人進行書面總結,由林芝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對被錄用人員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并提交林芝市司法局黨組研究同意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七、離職·
雙方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試用期需提前5個工作日);
(二)林芝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提出意見建議,提交林芝市司法局黨組研究審批;未履行相關手續自行離職的,將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八、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林芝市司法局在體檢、政審和錄用環節將電話告知本人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