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37人公告
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吸引優秀人才到廣州市越秀區教育系統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號)文件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37名。
一、招聘概況
本次招聘地點設在廣州市,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具體招聘單位簡介請查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對象
(一)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不含在讀研究生)。
(二)2023年畢業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說明: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職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附件2)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并按要求辦理入戶手續,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具有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25日<含>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具有與應聘學科對應中級職稱的,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25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與應聘學科對應高級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25日<含>后出生)。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含)以上學位進行報考的,必須同時具備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未如期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符合崗位表的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在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環節,境內學歷應聘人員須提供加蓋院校公章的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學歷應聘人員須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應聘人員本人須對翻譯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網上報名提供原件掃描件,后續環節提供原件查驗。
對于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應聘人員,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個環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不符合專業報考要求的,將被取消資格。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研究生專業須符合專業代碼要求,不要求本科專業同時符合(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報名所使用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互相對應,即本科畢業證書對應學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對應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4.應聘人員應具有滿足招聘崗位學段和學科相應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中學崗位和越秀區教育發展研究院(教師發展中心)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含特殊教育)和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對所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學科不做要求。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報考低學段的教師崗位。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畢業生須承諾于試用期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轉正并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越秀區教育發展研究院(教師發展中心)高中數學教研員崗位的應聘人員,具有本科學歷者須提供相應學科的中學高級職稱證書;具有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相應學科的中學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6.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合格證書。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合格證書。
7.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績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越秀區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期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確認、基本能力測試、心理品質測試、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式: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9:00至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7:00,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逾期不接受報名。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后續環節。
2.報名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即視為已完整閱讀并全面理解公告,確定自身滿足報考條件。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應按照報名系統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資料。因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未按規定填寫資料導致不通過報名初審,或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后續環節被取消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旦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3)除越秀區教育發展研究院(教師發展中心)的崗位外,原則上招聘崗位數與通過系統初審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含)才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視情況研究決定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本崗位招聘。
(二)考試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5月30日9:00至2023年5月31日17:00內進行考試確認。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選擇所報職位并確認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完成考試確認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基本能力測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基本能力測試
暫定2023年6月上旬進行,通過系統初審的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針對教師崗位類型的不同,采用兩種測試形式。
崗位類別 |
包含崗位 |
測試形式 |
A類崗位 |
體育(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及幼兒園專任教師 |
專業技能測試 |
B類崗位 |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政治(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科學、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及特殊教育專任教師 |
小組討論 |
基本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僅作為優選應聘人員的手段,不設合格線,結果不計入綜合成績。根據應聘人員基本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擬聘人數1:10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末位出現同分的一并進入下一環節。未達到上述比例的,無需參加基本能力測試,按滿足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具體安排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基本能力測試公告為準。
(四)心理品質測試
暫定2023年6月上旬進行,通過基本能力測試的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具體安排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后續公告通知為準。
采用線上方式,由應聘人員通過自備的電腦(具有攝像頭)作答。心理品質測試不進行人員篩選,結果不公布,僅在后續環節中作為參考,參加心理品質測試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后續環節,未按時參加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
(五)資格審查
暫定2023年6月上旬進行,具體安排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后續公告通知為準。
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環節出現沒有按公告規定時間提交、自愿放棄、條件不符、在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前沒有將所需材料補齊,或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崗位資格等情況,招聘單位可視情況選擇是否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六)面試
暫定2023年6月中旬進行,具體安排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后續公告通知為準。
教師崗位(教育發展研究院<教師發展中心>教研員崗位除外)采用試講的形式面試,教育發展研究院(教師發展中心)崗位采用結構化和專業面談的形式面試,主要考察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成績60分。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各崗位按擬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滿足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博士研究生和具有與所報崗位對應的高級職稱的應聘人員免筆試(但計入進入筆試人員范圍)。免筆試人員須參加面試,以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七)筆試
暫定2023年6月下旬進行,具體安排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后續公告通知為準。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教育及相關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成績60分。
五、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免筆試人員為面試成績),合格成績60分。從綜合成績合格應聘人員中,以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二)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三)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突出師德師風考察,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內容,在聘用考察中嚴格執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度。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道德品質、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組開展相關表現及人事檔案審核等內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決定。
1. 體檢不合格的;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的。
2. 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配合導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個月內完成考察的;應聘人員放棄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報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資格等不符合報名條件、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本人放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同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事業單位工資相關規定和招聘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根據應聘人員報考所使用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進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資待遇。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一年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齡一年以內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檔案退回原管理機構。
(四)根據《越秀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號),越秀區教師實行“區管校聘”管理,應聘人員須服從越秀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七、其他說明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公告規定證件。遺失身份證的應聘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考試、體檢資格。
(三)應聘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對工作人員來電應及時接聽或即時回撥,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招聘單位據此解除該合同。
(五)聘用崗位按照《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相應崗位的崗位等級執行。
(六)應聘人員可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內,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撥打電話咨詢。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應聘人員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問題的,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2.涉及具體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問的,可聯系咨詢電話:020-83717715;
3.涉及具體招聘崗位疑問的,可聯系咨詢《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中相關招聘單位;
4.監督電話:020-83523181。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附件:1.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xlsx
2.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pdf
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