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蚌埠醫學院成熟型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度蚌埠醫學院成熟型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蚌埠醫學院成熟型人才招聘辦法 (試行)》,為做好2023年度蚌埠醫學院成熟型人才招聘工作,現就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見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中年齡要求的“45周歲以下”為“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提交應聘材料
1.報名時間:
2023年5月11日至5月26日16: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請不要重復發送郵件,逾期視為報名無效。
2.報名辦法:
填寫畢業生報名登記表(見本公告附件2或3)和個人簡歷(見本公告附件4)至學校招聘郵箱:byrszp@bbmc.edu.cn.
郵件主題為“應聘XXX崗位”。
網上報名添加附件時請將報名表命名為“XXX某某某”,簡歷命名為“XXX某某某簡歷”(XXX為崗位代碼,某某某為報考者姓名),如“01102張三”及“01102張三簡歷”。
注意:填寫報名登記表時請勿修改登記表設置的格式參數。報名登記表要粘貼電子照片(小二寸證件照),登記表和簡歷的大小不能超過2M,發送時在同一郵件內分別上傳,不要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不按要求發送報名登記表和簡歷者,報名無效。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現場確認時核對相關證書原件,錄用后核對檔案,凡弄虛作假者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并簽署《蚌埠醫學院公開招聘知情承諾書》(見本公告附件5)。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
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根據招聘計劃、崗位要求和報考人員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將在學校官網上公布。
2023年6月5日在蚌埠醫學院官方網站通知公告欄(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名單,未通過者不再一一通知。
2.資格復審和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 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現場確認地點將于6月5日公告中說明。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需進行資格復審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張、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等。
注意: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相關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現場確認報名。
其中:“須具有5年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須進行誠信承諾簽字。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不予受理報名,取消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五、考試考核
考核采用專業技能測試及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學校成立招聘工作專家組,原則上5-7人,其中校外專家原則上不低于1/2。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崗位面試競爭為1:1者,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專業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經學校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其名單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5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組織辦理錄用手續,錄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群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52-3175332(紀委辦公室)。
(二)應聘人員按我校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我校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時攜帶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如果相關證書材料與考核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學校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拒絕辦理報到手續,先前簽訂的協議視為無效。
(三)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報到日期前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報到證/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證明材料,并來校報到工作,否則學校取消錄用資格。
(五)本招聘公告最終由蚌埠醫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老師,彭老師,阮老師
聯系電話:0552-3175036
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2600號,郵編233000
電子郵箱:byrszp@bbmc.edu.cn
單位主頁:www.bbmc.edu.cn
特此公告。
蚌埠醫學院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度蚌埠醫學院成熟型人才招聘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