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州共和縣總工會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共和縣總工會公開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根據共和縣總工會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1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社會化工會工作者1名
二、招錄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領導,熱愛工會工作,有較強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二)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現代化辦公軟件操作。
(三)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溝通和協調能力,能獨立分析和處理問題。
(四)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專業不限,戶籍不限。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及受過嚴重處分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錄程序
按發布招錄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招錄公告
在縣城各公示欄張貼公告,并在“共和新媒”“共和工會”微信公眾號及有關人力資源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參報人員到共和縣總工會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8:00.
2.審核時間: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8:00.
3.報名和資格審核地點:共和縣總工會基層工作部(城北新區仁和路19號——共和縣群眾文化體育活動中心3樓)。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本人簡歷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4張;
(3)考生在教育部“學信網”上的學歷驗證報告。
4.對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
由州、縣總工會組織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經報名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須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
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公文寫作》及《公共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
(1)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錄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情境應變能力等;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高低按招錄崗位1∶1比例確定政審、體檢人員。
(四)政審
政審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心理素質、工作能力、平時表現等。
(五)體檢 、公示及聘用待遇
體檢由共和縣總工會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體檢公示期內提出復檢申請,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考生自行體檢者無效,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州、縣總工會分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享受縣級工會發放的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4:3:3比例享受省、州、縣三級總工會發放的工資待遇(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勞動合同。
在合同期限內,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人員,將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根據受聘人員能力、現實表現和本人意愿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六)招錄人員管理
按照《青海省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他事項
在招考過程中,公開招聘中考察、體檢、公示環節出現考生放棄崗位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按該崗位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報名咨詢電話:0974—8512136
共和縣總工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