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招聘人員(幼兒教師)公告
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師范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浙江師范大學幼兒教育集團,是浙江省第一所示范性幼兒園,杭州市第一批甲級幼兒園,浙江省第一批省一級幼兒園,先后榮獲“全國三八紅旗集體”、“浙江省勞動模范集體”、“浙江省先進教研組”等榮譽稱號,現擁有壹顆幼兒園、第一幼兒園、托班部、浙師大幼兒園(金華)等多所園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專業技術崗位)1人,定崗地點為杭州。
崗位名稱、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幼兒教師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7月前畢業)。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7月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證書等條件;正式聘用前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17:00。登錄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人事招聘系統(http://zp.zjnu.edu.cn)(此報名系統為本次招聘唯一報名平臺,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實名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并在附件中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相關榮譽證明等)。
僅注冊不報崗位,為無效報名。報名成功與否,以網站報名狀態顯示信息為準。在報名期間,未通過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2.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報名平臺同步進行,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通過網上平臺或短信反饋理由。請應聘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逾期將不能修改相關信息和重新報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于筆試前攜帶有效期內身份證、所報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學歷、學位、相關榮譽證明等),來校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礎理論、幼兒教育專業知識、兒童發展心理學等)。考試地點為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125號,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將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請應聘人員特別留意。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崗位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
2.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招聘崗位要求的原件及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提供證件(證明)不全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待筆試成績公布后通知,初定于筆試結束后當日下午,并將結合筆試報名情況進行調整,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將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http://rsc.zjnu.edu.cn/),請應聘人員特別留意。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并按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實的,一經查證,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入職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9-82282319(浙江師范大學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1952129(許老師、徐老師)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125號
郵編:310012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