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2023年湘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經研究決定,2023年我市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
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23年湘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
報考人員可以通過湘鄉網(https://www.hnxxnews.com/)、湘潭人事考試網、湖南招考網(http://www.hnzkw.com/)查詢相關信息。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以上, 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計劃與崗位表》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例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其他年齡要求依此類推。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湘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9.2021年1月1日以后,參加湘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進入聘用公示階段后放棄的人員,或辦理了聘用審批手續后辭聘的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報名條件的有關說明
1.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專業為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湘鄉市人社局備案。
3.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書必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取得。2023屆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繳費時間
2023年5月23日9:00 —5月26日17:00
(二)報名方式
報考者登陸湖南招考網(http://www.hnzkw.com/)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信息填寫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本次考試均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證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6月7日9:00—6月10日9:3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務費。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鄉網、湘潭人事考試網、湖南招考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行承擔。
2.繳費方式為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考生應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2023年湘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須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法,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從網上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教師崗位專業知識》兩科。
(三)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30%+《××教師崗位專業知識》×70%
(四)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成功人數低于筆試開考比例,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湘鄉市人社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對報考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退費或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和筆試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方式在面試前進行,網上報考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由湘鄉市教育局負責,時間、地點、內容及注意事項另行公告。
(二)現場資格審查對象
按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三)現場資格審查內容
主要審查報考人員在網上下載打印的《2023年湘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資格審查對象遞補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二)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為試教,由湘鄉市教育局負責進行。
(三)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相應的公告,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行承擔。
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教師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
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據空缺名額,經招聘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主管部門同意,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 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
體檢由湘鄉市人社局統一組織。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鄉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考察環節中放棄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鄉網、湘潭人事考試網、湖南招考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列入相應事業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公開招聘的專技崗位等級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競聘后確定。
招聘單位按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
十二、其他事項
符合《龍城人才行動方案》引進的人才可按政策享受相關待遇:對新引進的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給予生活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且經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專家每年補貼1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專家每年補貼3萬元;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且經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補貼2萬元,連續補貼3年。對新引進的機關事業單位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含公務員),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且經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專家每年補貼5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專家每年補貼2萬元,連續補貼2年,己享受相關政策的,不重復獎補。
十三、本公告由湘鄉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265503
考務咨詢電話:0731-56772368
監督及舉報電話:0731-52182082
附件:
1、2023年湘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xls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