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遵義市桐梓縣選調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我縣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桐梓縣干部調配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范圍
本次公開選調計劃為16名。其中公務員7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2名,事業單位人員7名。選調職位詳見《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職位表》(附件1)、《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
選調范圍:桐梓縣直機關及鄉鎮(街道)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作風優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原則上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報考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鄉鎮公務員需在鄉鎮服務滿五年,報考事業單位人員需在本縣機關事業單位范圍內服務滿三年。報考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尚在試用期內的(含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
3.所在單位或具備干部管理權限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的情形。
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請,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及縣直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擇優推薦報名,報考人數不超過在職干部數的10%,其中公務員(參公人員)與事業人員(工勤人員)分別核算。
3.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職位表。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3份,報考人員須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并簽字蓋章,同時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查備案;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說明(附件4)
(5)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多報、錯報、誤報無效,并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各選調單位按照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2:1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任一環節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組織人事部門監督及指導,由各選調單位牽頭組織實施。
(三)考試
本次選調工作不設筆試環節,報名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及與報考職位的匹配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末位成績相同一并進行考察)。面試環節考生比例不足2:1時,面試分數需達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并突出對意識形態等方面內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應當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進一步核實身份及報考資格,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選調,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五、研究確定人選
各選調單位綜合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考察意見,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由選調單位集體會議研究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體檢
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擬選調人員自行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資格。
七、公示與調動
各選調單位確定擬選調人員后組織人事部門在“桐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ztongzi.gov.cn)對擬選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報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原則上于公示期滿后1周內報送調動所需材料。
八、其它
擬調人員的崗位及工資待遇,嚴格按照《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4〕83號)、《中共桐梓縣委組織部桐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桐梓縣財政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調動工作人員確定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桐人社通〔2014〕45號)執行。
九、紀律監督
(一)嚴格工作紀律。公開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開選調計劃取消。考察工作人員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須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選調工作。
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組織人事部門商各選調單位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26626016)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26656687)
監督電話:縣紀委縣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23318536)
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26621980)
附件:1.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職位表.xls
2.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3.桐梓縣2023年上半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桐梓縣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