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江永縣人民法院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公告
江永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我院黨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職位
書記員1名,從事文字輸入、記錄、歸檔、協助法官辦案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崗位必備的專業技能,無違法違紀犯罪記錄(含正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處理決定的);
2.具備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優先;
4.能熟練使用文字、表格等辦公軟件,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間出生),男女不限。
四、報名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7日至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江永縣人民法院5樓政治部507室;
3.報名時應呈交的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現場填寫《江永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報名登記表》;
4.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五、考試內容及范圍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及面試結合考察情況確定聘用人員,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和資格復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工作作風、職位匹配、任職回避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核。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從參加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聘用
1.試用期。擬招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不予聘用。
2.用工形式。所有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由勞務派遣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方式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因工作需要續簽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考核合格,方可續簽勞動合同。
3.工資待遇。試用期工資1800元/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工資待遇2400元/月(含社會保險)。
九、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不收取應聘者任何費用(體檢費用應聘者自理)。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江永縣人民法院黨組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0746-5722512,15211695910(蔣)
江永縣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