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株洲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2023年株洲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局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局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計劃1名(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株洲市民政局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株洲市民政局官網發布。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5月23日—5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報名地點: 湖南省株洲市民政局人事科20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黃河南路169號)。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材料:①請應聘者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標注:姓名+報考崗位)。
(四)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資格審查
我局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考核
(一)開考比例
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計算成績,總分100分。設置考核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本次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核時間、地點
考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予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民政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民政局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十二、咨詢與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株洲市民政局人事科:0731-28688201
(二)監督電話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523
附件1:2023年株洲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株洲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