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招聘人員公告
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為浙江省教育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35號。主要承擔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科研課題管理及成果評審推廣;各級各類教育咨詢和培訓服務;各級各類教育課程及教材的研究與開發、教法改革與指導;質量監測與評估;編印及出版教育類學術成果與學術期刊等機構編制規定明確的內容。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1個崗位共1人,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3年7月底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以招聘單位審核結果為準。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24:00前(以應聘郵件發送時間為準),將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身份證(電子版,pdf格式,二代身份證需提供正、反面);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作經歷證明和有關政府機關任命文件等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發送到電子郵箱:2377534835@qq.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教育科研崗位+姓名”,并及時查看郵件狀態是否發送成功),逾期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于6月10日以前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上公布,供報名人員查詢。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招聘計劃。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復核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人員考核、聘用資格。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計算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23年6月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
筆試要求: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招聘崗位工作相關的綜合業務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考試時間2小時。
筆試后,根據筆試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不足5人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的原件和復印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有關政府機關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單位參考)。
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均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zjedusri.com.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zjedu.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008852(省教育廳人事處), 88008963(廳直屬機關紀委)。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089867,87757316(曹老師、陳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招聘計劃表
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