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汕頭市金平區招聘新教師130人公告
汕頭市金平區2023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為鞏固“廣東省教育強區”“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區”建設成果,為我區教育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結合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和辦學實際,經研究決定,在華南師范大學設校園專場招聘,公開招聘新教師130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場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教師13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一)博(碩)士研究生
1.國內普通高校博(碩)士研究生。
2.取得國(境)外博(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在職教師
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在職教師(要求4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公告發布當日),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公告發布當日),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在職教師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公告發布當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7.金平區在編在職教師。
四、薪酬福利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聘用按有關政策執行。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方式:采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報名相結合方式,網上預報名請填寫《汕頭市金平區2023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及相關個人材料發送至郵箱:jpqrsg@163.com。
網上報名人員需在招聘當日到現場核查原件。
2.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5月31日9:00—15:00為現場招聘報名時間。
3.現場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研究生院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負責對預報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通過短信、電話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5月31日現場招聘當天,組織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審核,并現場反饋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的,將按規定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汕頭市金平區2023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如語文教師A)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6)本人簡歷,主要包括在校期間的教學技能獲獎情況、論文發表或獲獎情況、學生工作獲獎情況、志愿服務情況等,并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教師需提供符合條件的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屬2023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報名人員,須簽訂承諾書,承諾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屬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如果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簽訂承諾書,承諾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凡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應學歷、學位相關材料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名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上述材料原件審核后現場退還給應聘人員。
(三)面試
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并進行面試。
面試方式:回答問題、說課。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招聘面試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
(四)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向考生公布。
招聘崗位安排按考生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學校。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意向協議書。
因考生放棄簽訂聘用意向協議書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同崗位中按照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其他考生。入圍體檢人選將發布在金平區人民政府網。入圍體檢人選發布后,如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為公辦學校教師,使用事業單位編制,實行聘用制,需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方可申請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招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首聘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務年限未滿自行離職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聯系電話
汕頭市金平區教育局:0754—86727988
(四)監督單位
汕頭市金平區人社局:0754—88329275
(五)本公告由汕頭市金平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汕頭市金平區教育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