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陜西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教師_專職輔導員崗位招聘87人公告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為滿足學校事業發展需要,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7名、專職輔導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和工作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專業目錄為準;國(境)外取得的學位需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其中,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公開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3屆本科畢業生。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年限未滿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內的(服務期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崗位
教師和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占用事業編制并按照事業編制方式聘用管理,崗位試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轉入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見《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續相關公告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yulinvtc.com.cn/)、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發布。
應聘人員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崗位表》選擇報名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簡歷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http://ylzy.zp.kooci.net/。網上簡歷審核通過者還須攜帶相關資料接受現場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初審通過者才算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截止時,簡歷審核不通過者,視為報名失敗,無須接受現場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5日08: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系統進行投遞崗位操作后,不允許修改簡歷,應聘人員需慎重填寫簡歷,投遞崗位之前可以保存已填報的信息。
網上簡歷審核時間: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8:00。
網上簡歷審核通過后,現場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6日18:00
現場資格初審地點:榆林職業技術學院體育館(熱身館),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初審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具體報名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公開招聘報名操作流程》。
現場資格初審結束后,筆試通知將通過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推送給資格初審通過者,應聘人員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報名結果并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
現場資格初審提供材料:
(1)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崗位報名表原件(下載打印方法可參考本公告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①應屆本科畢業生以2023年將要取得的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有效驗證期內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以2023年將要取得的學歷報考的,須提供研究生階段有效驗證期內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還須提供已取得的各階段學歷證書以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驗證期內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③往屆畢業生須提供各階段本人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驗證期內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④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企業或醫院在崗人員報考還須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思政類教師崗位須提供入黨證明材料(所在支部開具黨員身份證明)原件。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要求不符,均取消應聘資格。
(三)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計劃數予以核減或核銷,核減或核銷情況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應于6月14日08:00至6月16日18:00從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心理測試等程序的憑證,請妥善保存。
(五)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能力測試》兩科,各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申請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所報專業相關的知識,申請專職輔導員崗位的應聘人員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輔導員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專業能力測試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滿分為60分。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0%+專業能力測試×40%
(5)成績查詢。筆試總成績和最低控制分數線預計于7月初公布。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面試資格復審通知將通過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推送給應聘人員本人,應聘人員可登錄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查看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榆林職業技術學院按規定程序集中受理筆試期間違紀違規情形的投訴舉報。對違紀違規應聘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筆試主觀題采取網絡閱卷、客觀題機器閱卷,對缺考、違紀和零分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應聘人員本人向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當面提交復核申請。其他情形,不受理復核申請。
(6)確定并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根據筆試總成績,對于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對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7)單科成績為零分或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應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在本崗位按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定的同意報考意見。無同意報考意見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3.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以及有關要求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同時通過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推送給應聘人員本人。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4.計算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0%+專業能力測試×4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2)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總成績仍并列的,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仍并列的,中共黨員(含預備)優先。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及心理測試。
體檢及心理測試時間、人員名單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六)體檢、心理測試
體檢和心理測試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組織實施。體檢和心理測試安排在三甲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和心理測試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或心理測試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或心理測試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總成績仍并列的,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仍并列的,中共黨員(含預備)優先。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檢、心理測試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七)考察
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總成績仍并列的,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仍并列的,中共黨員(含預備)優先。遞補只進行一次。
遞補人員先進行體檢、心理測試,體檢、心理測試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心理測試、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擬聘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等情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將發送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不再辦理派遣、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四、工作紀律
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在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心理測試、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面試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教材和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果社會上出現以“榆林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心理測試等程序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榆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和榆林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微信公眾號發布,請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隨時關注相關信息。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填寫本人有效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因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錯誤、停機、限制呼叫、無法接通等與應聘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六、聯系方式
報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912-3448825、3456133、3448838
違紀違規投訴舉報電話:0912-3456029、3456039
附件
1.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2.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公開招聘報名操作流程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