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泰州學院人事代理人員招聘5人公告
來源:泰州學院
2023-05-18 13:24:34
泰州學院2023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公告
為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泰州學院為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人事代理人員,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學院2023年人事代理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
3.品行端正,團結協作,廉潔奉公;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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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者應于報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23年11月26日前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11月2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ㄒ唬┌l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招聘前通過泰州學院網站(https://www.tzu.edu.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ǘ﹫竺c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與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報名資料上傳時間:
2023年5月22日8:30—5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5月22日8:30—5月26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5月22日8:30—5月27日12:00。
招聘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5月22日8:30—5月27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泰州學院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學院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661696。
報名網址:http://rczpw.tzu.edu.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學院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學院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學院人事處電話咨詢。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上傳相關資料,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報名時需進入泰州學院招聘系統(http://rczpw.tzu.edu.cn),注冊后填寫個人信息,并完成報名。初步審核通過后,將下列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上傳,相關要求請查看泰州學院招聘系統“應聘須知”。
?、俦救擞行趦壬矸葑C正反面;
?、谄胀ǜ咝?023年畢業生還須上傳: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空白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蹏ň常┩?023年畢業生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能夠證明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材料;
④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最高學歷學位階段的成績單(原件及翻譯件);
⑤其他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本科至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泰州學院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辦理報名手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報考人員凡提交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14:00-17:30。
4.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考試費,體檢費用按實收取、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ㄈ┵Y格復審
對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泰州學院在發放準考證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時在泰州學院招聘系統平臺上傳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供有效材料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學院陳述申辯。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6月2日14:30—16:30。地點為:泰州學院行政樓1801會議室(泰州市海陵區濟川東路93號)。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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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采取初試+復試的形式。本次考核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1.初試
01崗初試測試方式為專業加試,考察體育教學能力及專業特長情況,02崗初試測試方式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考察對計算機問題的解決能力,03-04崗為筆試,考察與崗位相關的知識。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初試時間:2023年6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初試準考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提前在泰州學院網站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現場資格復審和領取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初試。
初試成績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2.復試
根據初試成績,在初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泰州學院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遞補等,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復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能力。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為2023年6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復試結束后,按照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初試、復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w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初試成績確定,初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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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學院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0年5月27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8年5月27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0年5月27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0年5月27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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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學院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學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61696;聯系人:陳老師、楊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
0523-80769699(泰州學院紀委辦)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學院官網(https://www.tzu.edu.cn)
泰州學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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