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博士研究生引進公告
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層次博士研究生引進公告
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太原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現有興華街、建設路兩個校區,主校區坐落于太原市勝利橋西。學院緊密對接省市經濟和產業結構需求,開設專業33個。設有城建系、工程經濟系、機電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財會系、藝術設計系、基礎教學部、思想政治教育部、中專部、成人教育部7系4部,形成了職業特點鮮明的五大專業群,即城市軌道交通、現代建筑、現代裝備制造、現代信息技術與現代服務,直接服務于太原市高端裝備制造業、信創產業、高端服務業等新興戰略產業。
為了加強高層次人才建設,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政策,學院決定面向海內外全年開放引進全額事業編制博士研究生。
一、引進原則
(一)黨管人才、政治把關;
(二)瞄準需求、精準引進;
(三)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四)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引進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通過學院組織自主面談方式擇優引進。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4.符合崗位所需要的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得報考相關情形的截止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前。
(二)具體條件
1.學歷、學位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且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2.年齡要求
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崗位要求
智能建造技術專業教師1名、建設工程管理專業教師1名、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專業教師1名、市政工程技術專業教師1名、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教師1名、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教師1名、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教師1名、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教師1名、大數據與會計專業教師1名、云計算技術與應用專業教師2名。共計10個崗位11名專業教師。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2023年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博士研究生引進崗位需求表》。
說明:附加1中各崗位專業要求參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庫設置。高校自主設置的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國(境)外學歷學位專業等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學院人才辦比照專業庫設置對應專業審核確定。
四、引進待遇
(一)學院待遇
按太原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使用要求及《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及專項基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其中:
1.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提供安家費7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70萬元、文科40萬元;
2.出站的博士后:提供安家費65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30萬元、文科20萬元;
3.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學(不含境內),教育部認定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重點科研院所畢業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費6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25萬元、文科15萬元;
4.學科和專業建設發展所需的普通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費50萬元,科研啟動費理科20萬元、文科10萬元;
學院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作為過渡期用房;
學院根據以上人才配偶的自身條件,妥善為其解決工作問題。
(二)太原市待遇
按太原市人才補貼最新政策執行。符合太原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補貼政策的,可同時享受太原市相關人才補貼。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學院官網及相關網站發布人才引進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信息發布及報名渠道:
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s://www.cntcvc.com/)
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TY-CSXY)
2.報名方式:網上郵件報名
(1)博士研究生報名時間2023年全年有效
3.報名郵箱:tycsxyrsc@163.com
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崗位+姓名+性別+學科(專業)+畢業年份+畢業院校名稱,所有報名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郵件格式錯誤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視為報名不成功。
4.現場確認
經資格初審符合學院引進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由人才辦負責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現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原件審核后歸還本人)
(1)下載打印《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博士研究生引進報名表》(詳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已取得的本、碩、博畢業證,本、碩、博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境外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應屆博士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網簽的高校畢業生需攜帶畢業學校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5)個人科研成果及相應的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談
面談和現場確認同步進行。面談總分值100分,包含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分值70分;答辯分值30分。面談合格的最低分為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淘汰。學院根據面談成績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
(四)考察、體檢
1.擬錄用人員統一組織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不合格者,取消擬錄用資格。心理測評合格的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考察過程中,如發現擬錄用人員信息或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實、不合規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資格或出現自動放棄等情況,按面談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考察通過的人員,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按面談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擬錄用人員公示及手續辦理
1.考察、體檢結果審核通過后,將在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及相關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間,如有不符合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學院將為其辦理入職手續。
3.擬錄用人員未按規定時間來校報到、未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4.引進人員納入學院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六、引進紀律
人才引進工作將在太原市委人才辦、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教育局和學院紀委的全程指導和監督下開展。人才引進過程中,如發生違規違紀現象的,嚴格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所反映問題查實并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監督(舉報)電話:0351-5633010
七、工作地點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興華街3號
八、相關提示
(一)報名人員需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3),提交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完整,凡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引進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報名專業需求及報名網絡技術方面的問題,可咨詢人才辦公室,咨詢電話:0351-5633948、0351-5633499。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學院人才辦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博士研究生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博士研究生引進報名表》.xlsx
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