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技師學院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人公告
臺州技師學院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臺州技師學院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臺州技師學院選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為技工教育研究崗1名、招生管理崗1名、團學干事崗1名和校醫崗1名。
二、選聘條件
(一)一般條件
1.全市各級機關單位行政編制或參照公務員編制人員以及事業單位(不受財政經費預算方式限制)在編在職人員。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3.具備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技能等條件。
4.技工教育研究、招生管理崗位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團學干事、校醫崗位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歷年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一般在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需在鄉鎮(街道)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聘: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以及有其他不適宜選聘情形的人員。
(二)具體條件
序號 |
選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選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學位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技工教育研究 |
專技 (教師)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教育學原理、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史、比較教育學、高等教育學、成人教育學、職業技術教育學、教育技術學 |
從事職業(技工)院校名校、“雙高”等項目管理工作滿2年。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學歷放寬到本科,學位放寬到學士。 |
2 |
招生 管理 |
專技 (教師) |
1 |
本科及 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從事職業(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滿2年。 |
3 |
團學 干事 |
專技 (教師) |
1 |
本科及 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從事團委、學生管理工作滿2年。 |
4 |
校醫 |
專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 |
臨床醫學類 |
從事醫院相關工作經歷滿5年,具有醫生執業證書(執業范圍為全科、內科)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17:00。
2.報名方式:應聘者通過現場報名方式上交紙質報名材料,不接受郵寄和網絡電子郵件報名。地址:臺州市椒江區學院路788號臺州技師學院人事處406室,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76-81811793。
3.報名材料:《臺州技師學院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附1寸免冠證件照2張)、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內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及聘任文件(或聘用協議書)、工作經歷證明(見附件2)、報考崗位所需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報名截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在臺州技師學院網站公布。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如有需要可通過公布的聯系電話查詢原因。如符合報考條件人數與選聘職位數比例未達到3:1,取消本次選聘。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及面試組成,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現場參加筆試人數與擬選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由下一名遞補,遞補2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綜合知識和技能(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適崗條件、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等。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聘職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著重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臺州技師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咨詢和監督
(一)咨詢
對招聘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技師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聯系電話:0576-81811793
(二)監督
臺州技師學院紀檢監察室:0576-81811795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臺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臺州技師學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