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聘42人公告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是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五)專職輔導員崗位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
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班級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1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
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 (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主要學生干部和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資格復審之日。
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和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A類崗位:
1.報名、照片上傳:5月19日9∶00-9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5月19日9∶00-9月26日16∶00;
3.陳述申辯:5月19日-9月27日 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5月19日9∶00-9月27日18∶00。
B類崗位:
1.報名、照片上傳:5月19日9∶00-5月31日16∶00;
2.資格初審:5月19日9∶00-6月1日16∶00;
3.陳述申辯:5月19日-6月2日 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5月19日9∶00-6月2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請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025-52616712。
打印時間將在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另行通知。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及職業資格證書、研究方向等內容,須明確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要求(說明符合具體哪一條)。因信息填寫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問題責任自負。
3.此次招聘中A類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學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于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根據報名情況適時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2023年9月25日。B類崗位為短期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1.筆試;2.試講;3.實操;4.專項技能測試;5.專業能力測試;6.面試。考試按照學校制定的辦法執行,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提前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逾期未參加考核的,均作為放棄處理。考試項目中,應聘人員任一項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節。
(一)筆試
結合招聘崗位,從實際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A類崗位、B1-B14崗位若某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達到30人的,該崗位增加筆試考核,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后續考核人員。參加后續考核人員如有放棄,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某招聘崗位筆試通過人數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后續考核人選。
其他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后續考核。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后續考核人選。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進行公布,并同時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或后續考核人員名單,包括崗位、姓名、筆試成績、名次。
(二)試講
試講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三)實操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主要考核與報考崗位有關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技能水平,采取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操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專項技能測試
根據體育教師崗位特點,主要考核有關體育專項技能水平,以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測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五)專業能力測試
根據文秘崗位特點,主要考核有關文秘工作的素質能力,以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測試成績在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發布。
(六)面試
面試按照學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在前期考核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七)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所有考核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具體崗位總成績折算方式如下:
類崗位(4個):
(1)沒有筆試考核的崗位總成績
A1、A2、A4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
A3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30%+實操成績×30%+面試成績×40%。
(2)有筆試考核的崗位總成績
A1、A2、A4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20%;
A3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實操成績×30%+面試成績×10%。
2.B類崗位(29個):
(1)B1-B14崗位沒有筆試考核的崗位總成績
B1、B2、B4、B5、B10、B11、B12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
B3、B9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30%+實操成績×30%+面試成績×40%;
B6、B7、B8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40%+實操成績×60%;
B13、B14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30%+專項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B1-B14崗位有筆試考核的崗位總成績
B1、B2、B4、B5、B10、B11、B12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20%;
B3、B9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實操成績×30%+面試成績×10%;
B6、B7、B8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實操成績×40%;
B13、B14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專項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10%。
(3)B15-B29崗位總成績
B15、B16、B17、B18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面試成績×40%;
B19-B23、B25-B29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B24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若總成績出現并列,B6、B7、B8崗位按照1.實操;2.筆試+試講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考核形式)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其他崗位按照1.筆試+試講+實操+專項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考核形式)總分;2.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若兩項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八)資格復審
類崗位和B1-B14崗位在試講前進行資格復審,其他崗位在筆試后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無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國內2023年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
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4.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須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5.本人教學情況或研究方向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課題(或項目)結項證書、教學和科研成果獎勵證書、主要論文論著等以及能體現個人教科研水平的相關成果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提前告知應聘人員,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均作為放棄處理。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學校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校資格。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一)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二)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三)2023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58096821。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58096817。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舉報電話:025-87798610。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附件:南京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崗位信息表.xlsx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