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編外用工招聘公告
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編外用工招聘公告
為滿足單位編外用工的需要,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編外用工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及招聘計劃
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實行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管理。負責錢塘區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氣象活動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氣象防災減災、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氣象社會管理、氣候資源考察和區劃、氣象資料管理、氣象探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服務、氣象科普。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錢塘區江東大道3899號7樓(錢塘區行政服務中心)。
此次計劃公開招用編外用工2名,具體條件如下:
2023年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編外人員招聘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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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戶籍 |
年齡 條件 |
性別要求 |
學歷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1 |
財務 |
1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金融學類、財政學類、經濟學類、財務會計學類、財政稅務類 |
有會計核算、財務分析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
2 |
辦公 |
1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黨員優先;有行政人事黨務綜合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四)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5日9時-2023年5月31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25日9時-2023年6月1日17時。
報名者請下載并認真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同時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學信網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電子版),打包壓縮后(文件名:姓名+報考崗位)發送到指定郵箱(qtqx121@163.com)進行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未及時改報的,視為放棄。
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未達到3:1,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招聘崗位未達規定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關人員改報。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二)筆試
1、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以電話及短信通知為準。
2、筆試科目一門,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3、筆試結束后,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可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三)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四)面試
1、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及短信通知為準。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考察)對象。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折算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優先招聘條件執行,如同分者均具備優先條件,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加試。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招聘計劃數3倍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當天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考察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3、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中發現報考人員有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4、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按照擇優原則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的,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合格人員名單在杭州市錢塘區門戶網站和“宜業錢塘”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設定考試大綱;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四)勞動合同簽訂及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錢塘區編外用工有關標準執行。。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錢塘區氣象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人:徐老師,0571-56308583。
杭州市錢塘區氣象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