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蘇州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49人公告
2023年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第二批次)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蘇編辦發〔2015〕6號)《關于創新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辦法(試行)》(昆編辦〔2016〕9號)等有關文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將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等見《2023年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簡介表(第二批次)》(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公布網址:昆山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目,網址:http://www.ks.gov.cn/kss/gsgg/common_list2.shtml。
本次共招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49名,其中A類崗位69名;B類崗位238名;C類崗位142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無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崗位簡介表》分為A、B、C三個崗位類別。
(1)《崗位簡介表》中的“A”類崗須具有昆山戶籍或符合戶籍照顧政策,面向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藥衛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尚未落實工作(須有不缺聯的畢業生空白就業協議書)的2021屆、202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藥衛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崗位簡介表》中的“B”類崗位不限戶籍,面向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藥衛生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崗位簡介表》中的“C”類崗位不限戶籍,面向取得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名。
(3)經認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一致)。
(4)國(境)外2023年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國(境)外2021、2022年同期畢業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昆山籍人員須在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研究生及以下學歷須在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須在197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且職稱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可放寬至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且職稱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聘人員,可放寬至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大專、本科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學歷,其中:大專升全日制本科的畢業生,其專科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所學專業須為醫藥衛生專業學科;醫藥衛生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其本科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且所學專業須為醫藥衛生專業學科。
5.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應取得與其畢業學歷相對應的學位。非本碩連讀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同時取得相應本科學歷和學位。
6.應聘人員為博士研究生且與崗位要求相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條規定,招聘單位可以對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其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本科、研究生學歷段專業均須為醫藥衛生專業學科,并取得與其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7.昆山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23年6月1日。
8.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應聘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符合戶籍照顧政策的情況有:夫妻兩地分居,指一方已經具有昆山戶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繳納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戶籍的應聘人員;父母身邊無子女,指父母雙方都具有昆山戶籍,子女系獨生子女且是非昆山戶籍。
9.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0.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且在2023年12月1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1.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按實累積計算,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日,以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2.應聘人員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公告》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對其失信行為認定按照我省醫療衛生信用分類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并實施聯合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3年5月30日上午9:00—6月1日下午16:00。
應聘人員未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報名信息,系統自動關閉的,視作“報名不成功”;2023年6月1日16:00后,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方式:應聘人員需登錄“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http://218.4.57.8: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瀏覽器),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及上傳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3.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并對照《崗位簡介表》的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1個崗位進行報名(系統即時顯示崗位報名人數)。崗位一經選定后,其資格確認、筆試、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4.應聘人員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信息一致。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應聘人員可在系統報名提交24小時后,及時于報名系統中查看審核結果,并根據初審意見在收到反饋24小時內完善相關資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傳,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取消報名資格。
2.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和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5:00。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6月1日16:00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資格初審以上傳的材料為依據,報名需上傳的資料有(生成PDF上傳):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礎資料: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簿(報考A類崗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等;
(3)由學校(學院)開具的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方向證明(研究生學歷需提供);
(4)未簽約的畢業生空白就業協議書完整版(簽好本人姓名,不得缺聯;尚未發放或網簽的必須出具高校蓋章的紙質證明,并注明是否簽約);
(5)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6)報考A類崗的符合戶籍照顧政策的應聘人員,如屬于夫妻兩地分居情形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及社保繳納清單(結婚證書須于2023年6月1日前取得);如屬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情形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昆山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和獨生子女證明;
(7)歸國留學人員應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果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上傳國(境)外學籍相關材料(中英文對照);
(8)崗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如規范化培訓證明材料、資格證書或考試成績截圖、社保繳費清單等,將以上材料按順序生成一個多頁PDF文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三)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系統繳費時間: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5: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筆試費100元/人,收費依據為: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通過資格初審、繳費的視為無效報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到衛健委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筆試費。
(四)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
本次招聘各崗位設置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絡繳費結束后,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由衛健委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核減公告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6月3日9:00—12: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視為放棄,由衛健委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五)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打印及有關事項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試卷類別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4.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查閱本人成績,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網上繳費及有關事項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
2.應聘人員應根據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面試費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為:100元/人,收費依據為: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及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外,不退還面試費用。
3.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招聘單位報衛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復審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接收資格復審或遞補信息,通訊方式(手機)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
(七)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本場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值,該第2位數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構成。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對應聘人員進行排名。根據應聘人員排名,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內考試總成績相同,將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5.面試結束當天,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公布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情況。
(八)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懷孕應聘人員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先進行考察(政審),孕期結束完成體檢。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進入公示環節。
(九)考察(政審)
1.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
(十)資格再審、錄用和聘用
1.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再審。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2.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錄用材料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因資格再審不合格或擬錄用人員自公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予遞補。
4.應聘人員在辦理錄用報到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關系轉移至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檔案管理室。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證件,擬錄用人員應向招錄單位說明情況,經單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可延期辦理錄用手續,最晚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或無法轉遞檔案的,取消錄用資格。
5.擬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和工作合同。擬錄用人員與首聘單位服務期不得少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謀職業。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6.新錄用工作人員自滿足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起2年內未取得所錄用崗位相應執業資格或技術資格、不能正式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將終止(解除)工作合同。
7.博士研究生錄用后按照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學歷層次錄用后按照備案制工作人員(相關待遇參照事業編制)進行管理,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8.進入錄取階段的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單方面違約的,須與招聘單位進行協商,并遵照招聘單位相關規定解除協議。
9.擬錄用人員自名單公示后,無故放棄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一年內不再接受其再次應聘我市衛健系統自主公開招聘崗位。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55211705;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
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
昆山市衛健委審計管理室:0512-57369316
昆山市衛健委組織人事科:0512-57369505
附件:2023年昆山市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備案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簡介表(第二批次).pdf
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