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招聘30人簡章
包頭市石拐區2023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計劃
包頭市石拐區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具體情況詳見《包頭市石拐區2023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要求
1.國民教育序列2023屆應屆畢業生(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往屆畢業生;
2.不限戶籍;
3.具體學歷、專業、年齡及崗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定向崗位人員范圍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的通過“包頭大學生集聚計劃”吸納大學生到公共服務領域服務的大學生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包頭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的通過“就業啟航專項行動”招募的大學生社會服務崗位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蒙漢兼通”人員是指: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并能開展公務的人員。
(三)應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部分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以崗位表為準)。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例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招聘崗位表》無特殊說明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29日。
(6)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規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報考的崗位,對符合崗位其他條件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報考;
(7)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
位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對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專業資格、專業技能和個別崗位的特殊要求等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9)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國外留學生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
(10)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須為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以項目人員身份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11)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2)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應聘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辭退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和自治區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實施步驟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372)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
報名時間:從2023年5月29日9:00—6月2日17:00止;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6月3日17:00。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避免審核不通過后因時間原因無法補充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
(1)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包頭市石拐區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本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報考條件,選報符合崗位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并及時查閱報名情況,按照相關要求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
(2)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與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3)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用居民二代身份證報名,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方可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者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報名,未如實填寫專業的,在資格復審環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環節還要做深入、具體審核,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
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專業目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要求專業(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是否為相近專業最終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作出裁決。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考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提示:考生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報名,考察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資格復審,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未如實填寫專業的,在考察環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如所持研究生畢業證上專業名稱為一級學科名稱,且其研究方向與該崗位對應要求的二級學科一致,可按照符合報考條件對待。但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提供本人就讀院校出具的相關專業方向證明。在考察階段,用人單位將根據該考生人事檔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階段材料和學習成績單等信息進行甄別,對其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學段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已被錄用為公務員、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經歷的要注明屬于何種類型項目人員、是否已取得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6)提交材料:考生報名期間須上傳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
畢業證、學位證。
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包括所學專業,預計畢業時間。
(二)收費說明
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通過考生應通過網上銀行交費,報名費每人70元。交費截止時間:5月29日至6月4日中午12∶00。交費后,請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四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關于報考費退費問題。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報考費,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交報考費。
符合減免條件的人員,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進行。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所在旗縣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憑其畢業證及復印件;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憑其畢業院校出具的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以上三類人員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報名登記表》《減免報考費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筆試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費,費用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如筆試缺考將不再退費,逾期不再受理。報考崗位取消的人員報名費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具體受理時間通過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上傳照片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繳費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根據報名情況,緊缺急需專業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在石拐區人民政府網站、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四)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
2.筆試科目。報考衛生系統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除衛生系統崗位外其他應聘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所有崗位考生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請考生關注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或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4.筆試成績加分:
根據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請報名考生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官網公布。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初步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和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2.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應聘者,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或盟市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經歷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六)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及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3.同一崗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4.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在面試環節前進行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考生需現場將指定的國家通用語言材料翻譯為蒙古語言,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環節,不合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通過語言加試后,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考生在面試環節時只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5.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七)體檢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工作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3.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報考崗位面試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注意事項,將在石拐區人民政府網站、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及是否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因考察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考察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從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并安排人員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體檢、考察。
(九)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和石拐區社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備案,再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備案。
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擬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辭職或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等招考。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認為確需延長試用期的,最長可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整個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報名資格審查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三)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制度。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違紀后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六、其他
(一)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除筆試、資格復審外的其它環節放棄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
(二)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辦理錄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或取消錄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放棄或被取消錄用的考生直接記入誠信檔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石拐區人民政府官網及“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六)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七)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八)實行回避制度。凡構成回避關系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回避制度,申請退出公開招聘工作;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石拐區委組織部0472-8728303
石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2-8728182
監督舉報電話:0472-12388
石拐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