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白銀市景泰縣公安局補聘輔警20人公告
景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景泰縣公安局關于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景泰縣委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全縣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縣委發〔2020〕4號)精神,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補聘輔警20名,限男性,均為治安防控類輔警。在縣公安局各派出所轄區行政村工作,主要從事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采集基礎信息、管理實有人口、管理治安要素、開展巡邏防控、鄉村道路交通勸導、勤務輔助及舉報違法線索、服務人民群眾等工作。
二、補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景泰縣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景泰縣的人員(戶籍以發布公告當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以學信網驗證結果為準)
(六)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七)身高不低于1.65米;
(八)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臉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
(九)已就業人員,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函;
(十)同等條件下,優先補聘公安烈士、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退役士兵。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受到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終結的;
3、因違紀違法、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補聘程序
本次補聘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共同組織開展,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補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一條山鎮環城東路陽光巷2號3014室)。
3.報名時間: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五個工作日)。
4.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943-5590798
縣公安局:0943-5917013
5.報名人員填寫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公告中下載并填寫附件:《景泰縣公安局2023年度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2)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驗證報告》、退役證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張,復印件需清晰。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資料后,進入微信群,筆試、體能測評、體檢的時間、地點及成績查詢以微信群內公告為準,報名不向考生收取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計劃補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實際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不指定教材,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應聘者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三)體能測評
按照補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員,達不到比例人數時,按實有人員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采用現場測評方式,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標準實施。體能測評項目:
1.10米×4往返跑;
2.縱跳摸高;
3.1000米長跑。
(四)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體能測評成績占40%。筆試和體能測評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體能測評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不進入體檢環節。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體能測評成績×40%。
(五)體檢、政治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計劃補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政治考察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醫院由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在具有相關資質的醫院中確定。
政治考察按照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要求,由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
因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結果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體檢、政治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工資待遇
(一)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辦理聘用手續。本次補聘人員按照警務輔助人員進行管理。
(二)補聘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或嚴重違反縣公安局各項規章制度的,予以解聘。縣公安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三)聘用輔警試用期為半年。聘用人員執行2800元/月基本工資標準,繳納“五險一金”,工作每滿1年按照50元/年標準發放工齡工資。其他薪酬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護理假等福利待遇。統一配發服裝。
五、本公告內容解釋權歸由招聘領導小組所有
附件:《景泰縣公安局2023年度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景泰縣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