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招聘人員6人公告
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上級批準,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主要職能是開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和重大問題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咨詢;全面支撐省發展改革工作,開展戰略規劃和區域發展、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營商環境、投資管理和項目推進、山海協作和對口幫扶、創新驅動和產業發展、能源發展等重點領域研究和數據分析;提供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規劃、頂層設計的研究咨詢,以及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咨詢評估、測評審計等服務;承擔數字發改”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開展大數據決策支持服務;編輯發行《浙江經濟》雜志。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共6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應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18:00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研究崗位1+姓名”、“應聘研究崗位2+姓名”)到專用郵箱445489105@qq.com,附報名表(附件2,填表1)。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以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研究崗位1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1.5倍、研究崗位2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確認。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
(二)考試考核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擬于6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內進行,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專業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要求應聘人員攜帶有關資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或證書不全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能力、從業理念、分析判斷能力及綜合事務處理能力。面試前安排心理健康測評,委托專業機構通過人機對話方式完成,測評結果為不適合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眾號)公布:
1.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網站(https://zjic.zj.gov.cn/,通知公告欄)、“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公眾號;
2.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ttp://fzggw.zj.gov.cn, 通知公告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057391(省發改委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
電話:0571-87054152(江老師)、81050282(何老師)
傳真:0571-85152092
附件:1.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招聘計劃表
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