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招聘10人公告
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單位簡介
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是自治區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深做實“科技興蒙”行動而組建的自治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重點打造的具有示范性、開放性、平臺型的自治區級新型研發機構。以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農牧業、生態環保、戰略資源為重點研究領域和研發方向;以打造區域創新資源集聚高地、科研體制機制改革特區和自治區產業高質量發展帶動者為建設目標。內科院實行全新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按照能力和貢獻,采取年薪制、協議工資等方式,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科研人員及團隊實施股權、期權和現金分紅等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措施。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優勢互補、共生共贏、協同創新。采用“雙聘制”,集中力量進行產學研聯合攻關;依托區內外現有研究生學位授權點,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研究生培養工作。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要求見附件;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當年12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現役軍人;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詳見《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3年5月22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2.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8日17:00;本次招聘筆試面試環節均不收取費用。資格初審截止后若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取消開考,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2023年5月21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已過試用期”。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5)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姓名和身份證號將無法修改。報考成功后,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存。
(6)報名財務資產部部長和科研管理部部長的,需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發送到指定郵箱(imast_rlb@imast.ac.cn),由科學技術研究院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進入面試環節。
2.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在網上進行。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未通過的,應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4)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上另行通知。
3.筆試
(1)報名科研管理部和財務資產部部長崗位的,不設筆試環節,資格初審通過后直接進入面試。
(2)報名其他崗位的參加筆試,筆試通過后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3)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3∶1,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
(4)筆試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時間和科目:筆試具體日期詳見準考證,時間為上午9:00-11:30。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
(6)滿分為100分。
(7)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8)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9)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10)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完成。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須提前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
(2)面試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結構化面試時,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為面試成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須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1)體檢
體檢在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
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應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招聘單位確定。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單位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7.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8.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簽訂合同手續。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五、待遇
1.按照新型研發機構模式實施市場化運行,無事業編制。
2.正式錄用人員,工資待遇實行市場化薪酬待遇標準。
六、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2.監督組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在招聘工作期間,進行全程監督。
3.嚴格執行科研誠信制度,應聘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打招呼”“請托”等不良信用行為記入科研誠信檔案,并按信用評級實行分類登記管理。
4.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 3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3.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八、聯系方式
監督舉報電話:0471-5260697
政策咨詢電話:0471-5262056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6600198
本公告由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解釋。
附件: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