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工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6人公告
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為加強安徽工商職業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規定,經研究,現就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黨管人才、對崗招聘;
2.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3.堅持全面考察、擇優聘用;
4.堅持分類施策、重點支持。
二、招聘計劃
本次擬招聘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軟件工程(0835)、網絡空間安全(0839)、電子信息(電子信息085400、計算機技術085404、軟件工程085405、人工智能085410、大數據技術與工程085411、網絡與信息安全085412)、管理科學與工程(0871)、工商管理(1202)、公共管理(1204)、應用經濟學(0202)、統計學(0270)等學科內專業優秀博士6名(崗位代碼 3000991)。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4.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具備較好發展潛力的優秀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成果突出或具有較強實踐經驗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5.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實踐技能;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安徽工商職業學院博士求職信息登記表》投遞至電子郵箱:agyrsc@126.com。如發其它郵箱視為無效。
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word格式),投遞簡歷主題注明“畢業學校+學歷學位+專業方向+姓名”(聯系方式附后);
(2)本公告的附件2:《安徽工商職業學院博士求職信息登記表》(附件自行下載填寫);
(3)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或圖片,包括:
①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②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③海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
④博士期間取得的學術成果佐證材料;有相關工作經驗者,請提供有效證明。
務必將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粘貼到一個word文檔中。
我校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博士),不受報名時間的限制。
(二)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通過電話通知應聘者參加考核。
參加考核的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部分發表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驗原件、留存部分復印件)。
(三)考核
學校將視情況采取現場面試或網絡面試考核等形式,具體以考核公告為準。
學校成立考核組,由相關專家(不少于7人)組成,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束后,學校研究確定初步人選。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3〕1號),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三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結果由學校統一領取。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按照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后,報學校研究決定,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七)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和高層次人才協議書。,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錄用資格:
1.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
2.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3.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考察不合格的;
5.其它有不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有關規定的。
四、相關待遇
參照《安徽工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見附件1),相關待遇與擬聘人員面議。
五、聘后考核與管理
優秀博士聘后的考核與管理按照《安徽工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執行(見附件1)。
六、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在學校紀委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和學校廣大教職工進行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551-65658122,65658112.
七、政策咨詢
劉老師,電話:0551-65659698,
婁老師,電話:0551-65659300,
趙老師,電話:0551-6565812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雙鳳經濟開發區金寧路16號,郵編:231131
本公告未規定的事項,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安徽工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
2.安徽工商職業學院博士求職信息登記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