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招聘輔導員30人公告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現有東校區、西校區、北校區、白云校區、河源校區5個校區。學校設有24個學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6000余人,研究生1800余人。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工作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輔導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
8.港澳居民還應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自2023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
(二)報名方式
實行網絡系統實名報考。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輔導員招聘系統(https://fdyzp.gpnu.edu.cn)進行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除填報基本信息外,應聘人員還應在系統中根據要求提交以下應聘材料,應聘材料未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上傳或提交材料不齊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三)應聘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應聘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共黨員證明材料、擔任過學生干部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gpnu.edu.cn/)和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sc.gpnu.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應聘人員須確保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3.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中共黨員證明和學生干部證明應在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人事處或學生工作部網站下載證明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出具證明材料并上傳。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7.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或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人員獲得筆試資格。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屆時在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gpnu.edu.cn/)和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sc.gpnu.edu.cn/)公布。請應聘人員屆時登錄查看,不再另行通知。獲得筆試資格人員請登錄廣東技術師范大學輔導員招聘系統(https://fdyzp.gpnu.edu.cn)打印準考證。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結果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資格復審通過方可進入面試,如因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等,導致面試人選空缺,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均可參加筆試。筆試采用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輔導員職業能力及相應業務水平,不指定參考書。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果發生筆試成績相同情況,則成績相同人員視為并列名次。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人事處和學生工作部網站公告。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內容為高校輔導員工作所涉及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列入體檢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參加體檢,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技術師范大學人事處和學生工作部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錄用全過程,如有不符、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情況,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三)關于遞補的說明
如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個人放棄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可遞補。遞補時按規定在同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8256672(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學生工作部)
監督投訴電話:020-38265402(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紀檢監察室)
附件1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表.doc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