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隴南市特崗教師招聘537人公告
隴南市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辦法
根據《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3年我市將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范圍
2023年,我市“八縣一區”均納入“特崗計劃”實施范圍。
二、計劃和崗位
(一)全市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537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15名),聘期3年。
武都區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120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宕昌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50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成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57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康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100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文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40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1名);
西和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65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1名);
禮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49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兩當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13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1名);
徽縣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43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2名)。
(二)各縣區招聘指標由省上審核下達,崗位設置和要求由縣區自定,詳見附件1。
三、基本原則
(一)保障服務期內特崗教師與當地在編在崗教師同等待遇、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編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三)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
(四)“特崗計劃”實施縣區的縣城所在地學校不能列為設崗學校(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的學校除外),特崗教師必須安排在鄉鎮及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五)“特崗計劃”實施由市級統籌組織、以縣區為主,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明確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重點為鄉村學校補充特崗教師,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持續優化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道德與法治、音體美、英語、科學、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等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補充。
四、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具有農村教育情懷和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師范類專業為主;小學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師范類專業為主,可適當招聘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畢業生。崗位具體學歷要求由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5.以本地戶籍為主。現戶籍地(戶籍遷入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時家庭戶籍所在地畢業生均可報名。具體戶籍要求由各縣區自定。其中報考成縣崗位的省部(教育部)共建師范類大學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重點師范大學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可放寬到甘肅省戶籍。
(二)教師資格條件和報考崗位要求
1.報考“特崗計劃”的考生應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相應等級普通話等級證,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證,高學段可報低學段崗位,低學段不能報考高學段崗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等同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筆試成績單在有效期內)且參加了2023年春季面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參加“特崗計劃”筆試考試,通過“特崗計劃”筆試后,須在現場確認資格審核環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相應等級普通話等級證,如未取得,則取消參加“特崗計劃”面試考試資格。
3.報考“小學全科”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全科”,或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的考生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簽約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2.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參加2018年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且支教合格的考生,憑《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實習支教鑒定表》的復印件(由檔案管管理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與原件一致)面試成績加10分。
五、實施程序
(一)報名
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全程網上報名,免交報名費。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做出承諾,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和考試后教育部門的審核,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及接受處理,并簽署報名系統中的《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對考試后資格審核環節中發現與報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取。對編造報考條件,騙取考試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報考人員需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ks.rst.gansu.gov.cn),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的報考項目類別,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等信息,上傳并確認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并自動生成的照片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省市縣三級特崗計劃實施方案(辦法/細則)和《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逐項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錄名和密碼。考生以各設崗縣區公布的戶籍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的一個學科崗位。“三支一扶”“特崗計劃”“西部計劃”三類項目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項,選擇填報其中一項后不得改報。因報考人員提交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及通訊不暢通等原因造成考試選拔過程出現無法考試、耽誤資格審核及體檢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報名信息確認
時間: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崗計劃報考信息提交后,由報名系統對報考信息自動進行確認(非人工審核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系統確認結果。確認通過后報考人員須修改信息的,必須對修改后的報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統確認結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報名不成功。
為體現考試的嚴肅性,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姓名及身份證號信息,須向報考縣區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由縣區教育局報市教育局匯總后報省教育廳協調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審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僅能修改兩類: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考生向縣區教育(教科)局提交姓名或身份證號修改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日18:00,縣區教育(教科)局向市教育局提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日10: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入“準考證打印”欄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等環節使用,無本人《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
(二)筆試
1.筆試組織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全省特崗計劃考試報名系統維護、信息匯總、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場編排、閱卷登分、雷同處理、成績查詢等考務組織工作。市教育局主動加強與市人社局的溝通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轄區內的考務實施和考場安排工作,設置考點的縣區教育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各級考務組織實施產生的工作費用由同級財政負責承擔。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23年7月2日9:00-11:00;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3.筆試科目和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相關知識。
報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崗位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照文科類考試;報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科學崗位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照理科類考試;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照音體美類考試;報考英語、心理學、小學全科崗位的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由考生自主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考試,確定面試人員時不分文科類或理科類,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專業基礎知識”測試類別選錯者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
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4.應試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從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5.考場設置
考點原則上設在武都區城區及周邊鄉鎮學校,優先選擇人事考試定點學校和高考定點學校,并提前做好考場設置等相關工作。
6.考試違紀處理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考試結束后,由國家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雷同檢測,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雷同試卷考生存在作弊行為的,視具體情形由人社部門對其做出違紀違規處理。
7.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以后登陸報名網站,進入“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對因違紀或違反《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調整,另行發公告通知),地點在特崗計劃實施縣區公布的指定地點。筆試結束后,符合面試條件的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在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的《甘肅省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如本人無法參加資格審核的,可委托親友審核,審核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核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縣區教育局具體實施,依據報考條件對面試資格進行審核確認。
(四)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實施縣區要嚴格按照分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劃線,筆試成績按照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名,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120%的學科,由實施縣區根據全縣該學科所在大類(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考生平均分數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參與平均分數的計算)。面試工作由實施縣區教育局、人社局按照市教育局、人社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各縣區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勇于擔當作為,適當拉開分差。面試過程要全程錄像,保證面試公開、公平、公正。面試費用由實施縣區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五)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各實施縣區要按照中小學文科、理科、音體美類筆試成績(200分)/2×70%+面試成績(100分)×30%換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實施縣區按照分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取末位人員總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筆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用。在確定的擬錄用人員范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擬錄用人員自愿選擇崗位。如實施縣區擬錄用人員達不到計劃數的,在設崗不變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組織在市內跨縣區、同學段同學科進行調劑,不得更換崗位、學科調劑,同時要求跨縣區調劑人員總成績不低于調劑縣區本崗位學科大類平均分。如調劑結束后仍有剩余崗位,由市教育局匯總報省教育廳進行全省補錄,開展補錄的縣區可適當推遲第二批特崗教師到崗時間。
(六)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由各縣區教育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程序,在縣級及以上醫院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復檢一次,復檢也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產生的空缺在參加本縣區同學段同學科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復審和公示
各縣區教育局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將擬聘用特崗教師匯總名單和特崗計劃面試及后期實施情況總結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上報省教育廳復審并公示。
(八)發文錄取并簽訂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廳發布錄取通知文件,設崗縣區務必與聘用的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九)崗前培訓與上崗任教
1.各縣區要圍繞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的建設目標,制定培訓規劃,為特崗教師提供高質量的培訓研修服務。加強崗前培訓,幫助新教師盡快適應教育教學工作;強化師德師風教育,規范教師從教行為,不斷提高教師自身修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鄉村教師實際需求優化培訓內容和方式,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加強非師范專業畢業生教育教學技能培訓,提升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師范專業畢業生,培訓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培訓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崗教師須根據設崗縣區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到合同規定的學校上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各縣區要強化主體責任,確保特崗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規定參加“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同等條件下在薪酬待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資性補助外的部分,由縣區財政負責補齊。學校要為特崗教師安排好周轉宿舍,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三年服務期滿后由實施縣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不進行其他考試,由實施縣區負責入編并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連續計算工齡、教齡,不再實行實習期或試用期,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發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相關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特崗教師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
(三)不得隨意調動(含借調)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實施縣區教育局要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統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對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嚴肅處理。對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情況惡劣的,一經查實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公開通報。
(四)特崗教師的檔案統一轉至所在縣區教育局保管。
七、工作要求
(一)積極有效開展招聘工作
各縣區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試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事件,確保2023年全市“特崗計劃”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進行。各縣區要及時廣泛發布招聘信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盡快啟動2023年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須在同級政府主要媒體服務平臺發布,要通過多種途徑廣泛推介招聘信息,擴大信息發布范圍和社會知曉度,及時為高校畢業生應聘提供崗位信息。
(二)扎實做好特崗教師信息管理
教育部將把“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作為“特崗計劃”實施情況、核定招聘計劃和撥付中央補助經費的基礎數據,各實施縣區錄取結束后,要高度重視、倒排時間表、明確責任,扎實做好“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數據補充和更新工作,確保年底前數據庫完整準確。同時,結合特崗教師數據庫建設,及時掌握特崗教師的基本信息,加強動態管理,深入挖掘和廣泛宣傳特崗教師中的優秀典型。
(三)從嚴開展實施工作監督檢查
市教育局將加強特崗教師保障政策落實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特崗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拖欠特崗教師工資、不能為其購買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為服務期滿留任特崗教師辦理入編手續等情況,一經核實將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將嚴格按照落實情況建議省教育廳調整設崗名額。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各縣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制定本縣區《實施細則》,由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附件1:隴南市2023年“特崗計劃”學科崗位需求計劃表.xls
附件2:隴南市2023年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各縣區教育局聯系方式.doc